5.考核
(1)初试
时间:6月13日上午,逾期不予补考。
地点:湖南大学(具体地点待定)
初试形式为笔试,满分100分,重点考查与报考专业相关的知识。
专业名称 |
笔试科目 |
化学 |
化学 |
电子科学与技术(应用物理学) |
物理 |
数学类 |
数学 |
生物技术 |
生物 |
机械类(工程力学) |
数学、物理(力学部分) |
英语 |
英语 |
汉语言文学 |
语文 |
历史学 |
历史 |
(2)复试:
时间:6月15日
地点:湖南大学(具体地点待定)
复试形式为面试,满分100分,重点考查考生的专业知识运用能力及学习潜力。
复试成绩=考生面试分数/所在组面试最高分数*100
(3)抽签随机确定专家名单和考生面试顺序。
6.划线原则
初试结束后,根据初试成绩,分专业按不超过招生计划数的1.5倍以内择优确定复试入围名单。
复试结束后,根据综合分(综合分=初试成绩*X+复试成绩*Y),分专业按不超过招生计划数择优确定自主招生入选资格名单。
专业名称 |
综合分中初试、复试所占比例 |
|
初试(X) |
复试(Y) |
|
化学 |
50% |
50% |
电子科学与技术(应用物理学) |
50% |
50% |
数学类(数学与应用数学) |
50% |
50% |
生物技术 |
60% |
40% |
机械类(工程力学) |
60% |
40% |
英语 |
50% |
50% |
汉语言文学 |
50% |
50% |
历史学 |
50% |
50% |
7.公示
初审合格名单、入选资格名单、录取名单均将在湖南大学招生信息网和阳光高考平台进行公示,同时考生所在中学进行公示。6月22日前,我校将自主招生入选资格名单报教育部审核,并在湖南大学招生信息网公示。
五、录取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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