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录取原则与说明
1.学校根据招生计划数和考生的考试成绩综合考虑,划定录取控制线。
2.考生成绩由文化基础水平测试成绩+综合素质测试成绩组成。学校根据“分数优先,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原则进行录取。同分的考生按综合素质测试成绩、数学成绩、语文成绩、英语成绩进行排序择优录取。
3.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在所报专业不能录取,另一专业未录满情况下,择优调剂录取到另一个专业。考生未明确标注同意调剂的,一律视为不服从调剂。
4.各专业只招收英语考生,汽车造型技术专业只招男生,其它专业男女生不限。
5.所有考生不享受任何加分政策。
6.单独招生录取的考生在学籍注册、收费、学生管理、毕业待遇等方面与参加全国统一高考录取的考生待遇完全相同。
7.按教育部规定,参加单独招生被录取的考生不得参加2016年全国统一高考,未被录取的考生可继续参加全国统一高考,正常填报志愿。
8.新生入学后,我校将对其进行资格复查,资格复查不合格者,根据相关要求和规定,取消入学资格。
单独招生时间安排
时间 | 内容 |
2月27日—3月5日 | 网上报名 |
2月27日—3月7日 | 信息提交成功的考生,通过工商银行汇款缴纳考试费(截止到3月7日16:00) |
3月17日—3月18日 | 考生本人持《居民身份证》到现场确认、领取准考证(3月17日早8:00-16:00,3月18日早8:00-12:00);考生查验考场(3月18日13:00—15:00)。 |
3月19日—3月20日 | 考试(具体时间见准考证) |
备注:2016年单独招生招考动态,我校会及时在单独招生专栏网站公布,请考生关注。
学校地址:长春市东风大街9999号
邮编:130013
咨询电话:(0431)85751826 85751854
学校单独招生专栏网站:http://ddzs.caii.edu.cn/
E-mail:2223172850@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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