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资格审查:学院资格审查小组审阅考生报名材料,确定参加单独招生考试考生名单,名单于2016年4月11日通过学院网站(www.keqysxy.com.cn)向社会公布,不再另行通知。
中等职业学校应届毕业生中,获教育部主办或联办的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三等奖及以上奖项或自治区教育厅主办或联办的全区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一等奖及以上奖项;中等职业学校往届毕业生中,目前在职在岗且具有高级工或技师资格、获得县级及其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授予的劳动模范荣誉称号的,可免试录取。
(二)、考试:考生必须凭第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准考证进考场参加考试,否则不得参加考试。
4月7日上午文化考试,4月7日下午专业综合测试考试。
(三)成绩评定标准
总综合成绩计算:
总综合成绩=文化考试成绩(30%)+专业综合测试成绩(70%)
五、录取规则
(一)根据考生总成绩,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由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二)预录取结束后学院网站上将公示预录取名单。公示结束后,如无异议,办理录取手续。
(三)已被我院单独招生录取的考生占我院2016年招生计划,不需参加2016年全国统一高考,未录取的考生还可参加2016年全国统一高考。
六、单独考试招生学生待遇
单独考试招生录取的考生在学籍注册、收费、学生管理、奖助学金、毕业待遇等方面与参加全国统一高考录取的考生待遇相同。
咨询电话: 047-8621023 (招生就业处) 0475-8621035 (教务处) 13804758969 (招生就业处处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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