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爱学生安全
校车发展难题待破解
现状:
校车安全成社会焦点
9月26日,山西校车事故,7名初中生死亡;11月16日,甘肃校车事故,19名幼童遇难;11月26日,辽宁校车事故,35名孩子受伤……本月,江苏首羡又发生校车事故,超载严重、质量堪忧、监管不力……接连的悲剧,让校车安全成为关注焦点。
据了解,目前北京市学校校车大致分为四种形式:学校自备车、学校租用客运公司的车、家长自行组合的车、私人或社会车辆和校办企业联合社会企业一起运营的车。绝大多数公立学校的校车主要是后三种方式,而大多数农民子弟的学校则采用社会运营的车辆。由于超载、车辆超速行驶等原因,校车存在一定的安全隐患。
在校车的发展过程中,资金、责任、监管……种种校车发展的难题如何破解,明年也许会有个答案。
展望:
学生将有安全校车
11月27日,温家宝总理在第五次全国妇女儿童工作会议上要求,“法制办要在一个月内制定出《校车安全条例》。”国务院法制办12月11日公布《校车安全条例(征求意见稿)》,面向社会各界征求意见。征求意见稿明确,接送幼儿、小学生的校车应当是专用校车。符合机动车安全技术国家标准和专用校车国家标准,并取得机动车检验合格证明;装备统一的校车标示灯和停车指示牌,专用校车喷涂统一的校车外观标识;投保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和乘客责任保险。
此外,校车将拥有优先权,不仅交警遇到运载学生的校车时,应当指挥疏导校车优先通行,而且校车还可以在公交专用车道以及其他禁止社会车辆通行但允许公交车辆通行的路段行驶等。
目前,市教委已要求各区县教委对学校自有校车进行检查,建立校车安全台账,排除各类安全隐患,防止发生校车安全事故,同时规定:校车最高时速不得超过60公里。各区县教委也将全面配合公安、安监等部门联合执法,全力保障中小学生和幼儿园儿童上下学乘车安全,并向有关部门举报黑校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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