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检法单位工作”只是幻梦
“不论年龄大小、学历,只要交钱随时可入学。毕业不需要上满四年,无需考试,交钱就可取得文凭。”这样的承诺,吸引了一批又一批的学生前来“求学”,然而,更有吸引力的则是学校承诺安排“公检法单位工作”。
受害人胡某说,2005年6月,他通过父亲的朋友得知中国经销商学院经济科技司法学院,学校声称可以颁发国家承认的本科文凭,毕业后可以安排到公检法等单位工作,并且是公务员编制。在去学校了解情况的当天,他就决定留下上学,并一次性交纳了四年的学费和服装费5.88万元。
直到2006年初,胡某发觉情况不妙。“学院不正规,教学水平低,没学到知识,以前毕业的同学也没有安排到公检法部门工作,有的毕业生安排的工作是保安。”胡某说,自己学习期间,学校先后用过中国司法飞行学院等好几个名字,这更加让他确定自己已经上当受骗。
事实上,所谓的“公检法单位工作”根本只是王鹏瑞的谎言。北京市第一中级法院审理查明,2003年7月至2010年间,王鹏瑞未经国家教育部门批准,先后成立了北京东方大学司法学院等一系列司法学院和短期培训基地,并分别伙同他人虚构毕业后颁发国家承认的学历证,向公、检、法、司、部队等部门推荐安置工作的事实,以收取学费、赞助费、就业安置费、毕业证费等各种名义,骗取330余名学生交纳的钱款共计人民币1900余万元,用于个人消费、购车等。
推荐阅读:
① 凡本站注明“稿件来源:中国教育在线”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稿件,版权均属本网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协议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发表。已经本站协议授权的媒体、网站,在下载使用时必须注明“稿件来源:中国教育在线”,违者本站将依法追究责任。
② 本站注明稿件来源为其他媒体的文/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本站转载出于非商业性的教育和科研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作者在两周内速来电或来函联系。




中国教育在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