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总则
为了保证山东女子学院2017年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考生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山东女子学院的实际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一条 本章程适用于山东女子学院2017年普通高等教育本、专科招生。
第二条 山东女子学院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第三条 山东女子学院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及家长、新闻媒体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四条 学校全称:“山东女子学院”
学校国标代码:“12331”
第五条 办学层次:本科、专科教育
第六条办学类型: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
第七条 主管部门:山东省教育厅
第八条 校址:长清校区(济南市长清大学科技园大学路2399号);市中校区(济南市玉函路45号)。
第九条 学校概况
山东女子学院是经国家教育部批准成立、山东省人民政府举办的全日制公办普通本科院校。学校前身是创建于1952年的山东省妇女干部学校,1984年举办成人高等学历教育,1995年更名为中华女子学院山东分院,并开始举办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2010年经教育部、山东省人民政府批准改建为山东女子学院,全国三所女子普通本科高校之一,是全国妇联妇女/性别研究与培训基地、山东省高校女性人力资源开发与管理研究基地、山东省教师教育基地。学校以实施普通高等教育为主,同时承担继续教育、全省妇女干部培训、全省幼儿骨干教师培训等任务,与其他高校联合培养硕士研究生。
学校建有市中玉函校区、长清大学科技园校区两个校区,总占地面积1000余亩,现有建筑面积23.74万平方米。学校十分重视教学条件的改善,目前教学仪器设备总值5910.86万元。建有实验实训室68个,校外实习、就业“双基地”145个。学校图书馆建筑面积1.58万平方米,馆藏纸质图书115.5万册、中外文期刊1029种,电子文献数据库23个、电子期刊4241种,建有先进的数字化图书管理系统。
学校师资队伍631人,其中教授56人、副教授172人,博士学位教师79人,硕士494人,博士、硕士教师占90.8%。学校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1人,省级教学名师4人,省级优秀教师6人,建有省级教学团队3个。面向全国13个省(自治区)招生,现有全日制在校学生11391人。
学校现设有11个教学院(部),29个普通本科专业、22个普通专科专业,涉及教育学、法学、管理学、经济学、艺术学、文学、工学、理学8个学科门类。学校以培养高素质应用型专门人才为目标、以培养学生实践应用能力为重点推进专业与课程建设。建有本科省级特色专业1个、省级高水平应用型专业群2个、省级精品课程17门,主持省级教改项目18项,承担教育部卓越幼儿园教师培养改革计划项目1项、山东省卓越工程师培养计划项目1项。荣获国家基础教育教学成果二等奖1项,省级教学成果一等奖1项,三等奖3项;建有省级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2个,省级教师教育基地1个。
学校积极推进人才培养模式改革,通过校企深度合作强化学生实践应用能力,促进学生全面发展。近3年,学生在全国数学建模、电子商务、创新创意创业、“互联网+”大赛等大学生学科竞赛中获得国家级奖126项、省部级奖58项。学校与省妇联共同创办的山东女子创业大学先后培育教育部大学生创新创业项目58项,学校被评为山东省大学生创业教育示范平台。学校毕业生以突出的实践能力和较强的创新精神受到社会欢迎,学校被评为山东省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集体。
升本以来,学校承担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课题1项、国家级子课题和合作课题8项,省部级课题224项,获省部级科研奖68项;出版学术著作29部、教材78部,获批国家专利71项。学校着力培育妇女/性别研究特色和优势,建有全国妇联妇女/性别研究与培训基地、全国家庭教育研究试验基地、山东省高校女性人力资源开发与管理研究基地等研究平台,取得了一系列研究成果,获得全国妇联“中国妇女研究优秀组织奖”。以深化妇女研究、弘扬先进性别文化为宗旨的《山东女子学院学报》为全国3个妇女理论研究刊物之一,被评为“全国高校优秀社科期刊”。
学校坚持开放办学,与国内外高校、科研院所、企事业单位等建立教育交流与合作关系。2011年加入世界女子教育联盟,2014年与中华女子学院、湖南女子学院共同发起成立了中国女子高等院校联盟,与国内外女子高校一起致力于女性高等教育发展。
学校坚持文化育人,在多年的办学历程中形成了“坤德含弘、至善尚美”的校训,“团结进取、求实创新”的校风,“自强不息、百折不挠、求实创新、不断攀登”的女院精神,“严谨治学、言传身教”的教风,“勤学慎思、求真敏行”的学风,先后输送毕业生6万余名,面向省内外培养培训妇女干部、幼儿园骨干教师等2万余人次。学校先后获得全国“三八”红旗集体、全国学籍管理工作先进集体、山东省教学管理工作先进集体、山东省高等学校科研管理先进单位、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工作先进集体、山东省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集体、山东省“三八”红旗集体、山东省职工职业道德建设先进单位、山东省外事工作先进单位、山东省富民兴鲁先进单位等荣誉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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