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投档及录取办法
(一)文理类
1.本科提前批
(1)首次志愿投档。军队高校,根据省军区招生办公室提供的政治考核、军检合格考生名单,对达到或超过我省首次划定的本科普通批录取控制分数线的考生,依据其志愿,区分性别,从高分到低分按照院校招生计划数的110%投档(投档数量按照四舍五入取整),在递补投档时关联考生军检合格类别投档;总分成绩相同的依次比较单科成绩,其中文科专业比较顺序为语文、数学、外语,理科专业比较顺序为数学、语文、外语;除同分考生外,不得超比例投档。公安高校依据省公安厅政治部提供的政审、面试、体检、体能测试、军检合格考生名单,对达到或超过首次划定的本科普通批录取控制分数线的考生,依据其志愿,根据从高分到低分的原则,按高校招生计划数的120%分别投档,其中,报考山东警察学院线上合格考生全部投档。本科综合评价招生试点高校,根据有关招生高校提供的入围考生名单及考生填报的志愿,将达到高校自主确定的录取控制分数线的考生向有关高校全部投档。军队招收飞行学员,根据军队提供的合格考生名单全部投档,民航招收飞行学员本科专业,根据考生志愿关联合格名单全部投档,由招飞单位确定是否录取。航海类高校,对达到或超过我省首次划定的本科普通批录取控制分数线的考生,依据其志愿,按照招生计划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投档,同分考生全部投档。其他高校(含省属公费师范生、省属公费医学生、省属公费农科生招生高校),对达到或超过我省首次划定的本科普通批录取控制分数线的考生,根据其志愿,按招生计划1∶1.2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投档,同分考生全部投档。部属及非山东省属高校有特殊投档要求的,须于投档前向省教育招生考试院提出书面申请。
(2)征集志愿投档
征集志愿投档办法与首次志愿相同。
(3)调剂志愿投档
调剂志愿按招生计划数1∶1投档。填报服从省属公费师范生高校调剂的考生只向省属公费师范生高校调剂;填报服从省属公费医学生高校调剂的考生只向省属公费医学生高校调剂;填报服从省属公费农科生高校调剂的考生只向省属公费农科生高校调剂。填报其他高校志愿的考生如同时填报2类以上调剂志愿选项,则按照军事类、公安类、其他类的顺序调剂投档。政法类高校中的公安类专业如线上生源不足,只调剂公安类服从调剂的合格考生;航海类高校及专业如线上生源不足,不进行调剂,其缺额计划可调整到该校普通类所在批次。
2.自主招生批
自主招生批投档分两个阶段进行,先投高校专项计划,高校专项录取结束后再进行自主招生投档。除部分已列计划的高校专项招生高校外,有关高校须使用预留计划录取。
将高考成绩达到或超过自主招生最低录取控制参考线,且取得高校专项、自主招生录取资格的考生根据其志愿分别向高校专项、自主招生高校全部投档,由招生高校确定录取名单。
3.本科普通批
(1)平行志愿投档原则
平行志愿按照“分数(位次)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投档。即在线上考生中先按分数优先的原则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再按考生填报的学校志愿顺序投档。地方农村专项计划、预科班等对考生报考资格有要求的招生类型投档时须关联合格考生名单。
考生投档成绩及志愿相同但不能全部投档时,则按位次投档。夏季高考考生位次确定办法如下:文史类按照考生投档成绩(原始总分+特征分)、语文、文科综合、数学、外语的顺序,理工类按照考生投档成绩(原始总分+特征分)、数学、理科综合、语文、外语的顺序,依次比对成绩,成绩高者位次在前。考生投档成绩及各单科成绩均相同时,比对随机码,随机码小的位次在前。随机码在高考前由计算机随机生成。
(2)投档比例
部属及非山东省属高校按其确定的投档比例投档。未调整投档比例的,按其公布招生计划1∶1的比例投档。山东省属高校统一按公布招生计划1∶1的比例投档。
(3)征集志愿投档
根据高校招生计划缺额数,在生源范围内按1︰1的比例投档。
(4)多轮投档
第二次征集志愿录取结束后、调剂志愿投档前,如高校有缺额计划则采取多轮投档的办法补充投档。在高考成绩达到第二次征集志愿录取控制线且未录取的考生中,根据其第二次征集志愿填报的高校,从高分到低分按照平行志愿的投档原则进行下一轮次投档。考生不再参与上一轮退档高校的投档。录取过程中,根据高校缺额计划和高校回档时间情况确定多轮投档的次数。
(5)调剂志愿投档
本科普通批调剂,设地方农村专项计划高校、非农村专项计划公办高校、其他高校3类高校服从调剂志愿选项,如果考生同时填报2类以上选项,按地方农村专项计划高校、非农村专项计划公办高校、其他高校的顺序进行调剂。调剂时需根据高校招生计划整体缺额数和填报高校服从调剂志愿生源情况,分文理类按1:1的比例确定高校调剂录取投档线,在填报服从调剂志愿的考生按考生分数(位次)向高校随机投档。只招收有专业志愿考生的专业不进行调剂。
4.专科(高职)提前批
对直招士官生,依据体检、政治考核和面试合格考生名单,根据考生志愿分科类分性别按高校招生计划1:1.2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向高校投档,同分考生全部投档。调剂志愿按招生计划数1:1投档。直招士官生高校调剂投档时须关联直招士官生体检面试合格名单。民航招收飞行学员专科专业,根据考生志愿关联合格名单全部投档,由招飞单位确定是否录取。
5.专科(高职)普通批
专科(高职)普通批投档比例为公布招生计划的1:1,投档原则、征集志愿投档及多轮投档办法与本科普通批相同。高职院校专项计划志愿投档录取完成后,再投报考其他计划志愿的考生。
专科(高职)普通批调剂时,根据高校招生计划整体缺额数和填报高校服从调剂志愿生源情况,分文理类按1:1的比例确定高校调剂录取投档线,之后在填报服从调剂志愿的考生中从高分(位次)到低分(位次)向高校随机投档。只招收有专业志愿考生的专业不进行调剂。
(二)艺术类
1.本科批
(1)提前批和校考批
省外高校首次志愿及征集志愿均按照考生高校志愿,关联考生填报的第一专业合格成绩(包括省统考成绩或校考成绩)分专业投档。其中,独立设置的本科艺术院校及参照独立设置本科艺术院校管理的高校和专业不限制文化成绩全部投档,其他高校的专业均在我省艺术类本科文化录取控制分数线上全部投档(其中,非统考本科专业认可其他所有高校相同专业校考合格证,以文化成绩排序、按招生计划1:1.5的比例投档),按照本校招生章程录取。
山东艺术学院和山东工艺美术学院首次志愿及征集志愿不限制文化成绩分专业全部投档,其他省内高校首次志愿及征集志愿均在我省艺术类本科文化录取控制线上,按照考生志愿,关联专业校考合格成绩,以文化成绩排序,按招生计划1:1.5的比例投档。美术类、文学编导类专业按大类关联统考成绩,按美术类、文学编导类所有专业招生计划总数1:1.5的比例进行投档,其中山东大学美术学、视觉传达设计2个专业按大类、产品设计按专业投档;中外合作办学的美术类、文学编导类专业单设投档单位,单独投档。其他艺术类校考专业关联校考合格成绩分专业投档。除招生章程有明确录取办法外,按照专业成绩由高到低择优录取。
认可其他所有高校相同专业校考合格证的高校及专业,按照文化成绩由高到低择优录取。
招生高校合格生源(包括未填报志愿的所有合格生源)不足时,可以合理调整计划;录取时,省内高校需在本次投档录检结束后,对调整后的计划重新投档。第二次征集志愿公布计划前,招生高校在生源不足的情况下,可以根据计划完成情况,调整成绩使用办法,“美术类统考合格,使用校考成绩”可变更为“美术类统考成绩”,“文学编导类统考合格,使用校考成绩”可变更为“文学编导类统考成绩”,“其他艺术类校考成绩”可变更为“承认其他高校校考成绩”。
(2)统考批
首次志愿和征集志愿均实行平行志愿投档模式,按照“综合分数(位次)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投档,即对专业成绩合格、达到文化录取控制线的考生,先按综合分数优先的原则从高分到低分排序,遵循考生填报的学校志愿顺序,按专业大类招生计划总数的1:1的比例投档,其中,中外合作办学的美术类、文学编导类专业单设投档单位。综合分折算办法分别为:美术类专业按专业成绩占70%,文化成绩占30%,折算形成综合分(综合分=专业成绩*750/300*70%+文化成绩*30%);文学编导类专业按专业成绩占30%,文化成绩占70%,折算形成综合分(综合分=专业成绩*750/300*30%+文化成绩*70%)。
考生投档成绩及志愿相同但不能全部投档时,则按位次投档。考生位次确定办法如下:美术类文科按照考生投档成绩(综合分)、专业成绩、文化成绩、语文、文科综合的顺序,美术类理科按照考生投档成绩(综合分)、专业成绩、文化成绩、数学、理科综合的顺序,文学编导类文科按照考生投档成绩(综合分)、文化成绩、专业成绩、语文、文科综合的顺序,文学编导类理科按照考生投档成绩(综合分)、文化成绩、专业成绩、数学、理科综合的顺序,依次比对成绩,成绩高者位次在前。考生投档成绩及各单科成绩均相同时,比对随机码,随机码小的位次在前。随机码在高考前由计算机随机生成。
艺术类统考专业调剂志愿根据缺额计划总数1∶1的比例,按服从调剂考生的综合成绩划定调剂投档分数线。在填报服从调剂志愿的考生按综合成绩向高校随机投档。
2.专科(高职)批
中央美术学院、中央戏剧学院、北京电影学院等高校关联校考成绩在我省专科(高职)文化录取控制线上,按照考生志愿全部投档,不实行平行志愿;其他高校及专业在我省专科(高职)文化录取控制线上,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原则,其中,艺术类统考专业按照“综合分数(与本科同类专业折算办法相同)(位次)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投档,投档办法与本科统考批相同;非统考专业分专业类别关联校考合格成绩按照“文化成绩(位次)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投档,考生投档成绩及志愿相同但不能全部投档时,则按位次投档,考生位次确定办法如下:艺术文类按照考生投档成绩(原始总分+特征分)、语文、文科综合、数学、外语的顺序,艺术理类按照考生投档成绩(原始总分+特征分)、数学、理科综合、语文、外语的顺序,依次比对成绩,成绩高者位次在前。考生投档成绩及各单科成绩均相同时,比对随机码,随机码小的位次在前。随机码在高考前由计算机随机生成。
录取时,中央美术学院、中央戏剧学院、北京电影学院等使用本校校考成绩的高校按招生章程规定的录取原则录取。其他高校艺术类统考专业按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非统考专业须使用相同艺术类别内的本科相同或相近专业合格证,按文化成绩由高到低择优录取。
征集志愿计划调整及院校调剂志愿投档办法与本科相同。
(三)体育类
1.本科提前批
首次志愿和征集志愿均在我省体育类本科文化录取控制线上,按照考生志愿,关联体育专业合格成绩,以文化成绩排序,按招生计划1:1.5的比例投档。除高校招生章程有明确录取办法外,按专业成绩由高到低择优录取。
2.本科普通批、专科(高职)批
首次志愿和征集志愿均按照“综合分数(位次)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投档。即对专业成绩合格、达到文化控制线的考生,先按综合分数优先的原则从高分到低分排序,遵循考生填报的学校志愿顺序,分别按本科、专科(高职)专业招生计划总数的1∶1的比例投档,招生院校依据本校招生章程确定录取专业。综合分折算办法分别为:体育类专业按专业成绩占70%,文化成绩占30%,计算公式为:综合分=专业成绩*750/100*70%+文化成绩*30%)。
考生投档成绩及志愿相同但不能全部投档时,则按位次投档。考生位次确定办法如下:体育类按照考生投档成绩(综合分)、专业成绩、文化成绩、数学、理科综合的顺序,依次比对成绩,成绩高者位次在前。考生投档成绩及各单科成绩均相同时,比对随机码,随机码小的位次在前。随机码在高考前由计算机随机生成。
调剂志愿根据缺额计划数1∶1的比例,按专业综合成绩划定调剂投档分数控制线。在填报服从调剂志愿的考生按综合成绩向高校随机投档。
(四)春季高考
1.技能拔尖人才
在技能拔尖人才文化录取控制分数线以上,按照考生志愿,分专业类别向有关高校全部投档。
2.本科、专科(高职)批
首次志愿和征集志愿本科、专科(高职)均在各专业类别文化录取控制分数线以上,按照考生志愿,分专业类别,本科按公布招生计划1∶1、专科按公布招生计划1∶1的比例投档。先投高职院校专项计划志愿,再投档其他计划志愿。考生投档成绩及志愿相同但不能全部投档时,则按位次投档。春季高考考生位次按以下办法确定:所有科类均按照投档成绩、专业知识、专业技能、语文、数学、英语的顺序,依次比对成绩,成绩高者位次在前。考生投档成绩及各单科成绩均相同时,比对随机码,随机码小的位次在前。随机码在高考前由计算机随机生成。
调剂志愿根据招生计划整体缺额数和填报服从调剂志愿生源情况,按各专业类别招生计划1∶1的比例确定调剂录取投档线,在填报服从调剂志愿的考生中随机投档。
(五)高水平运动员
文化成绩达到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公示的志愿高校优惠合格分数线,根据考生志愿,全部投档。
八、其他特殊类别录取规定
(一)中外合作办学、只招收有志愿考生的专业、校企合作与服务外包计划、非西藏生源定向西藏就业计划等相关专业可单设代码或投档单位。
(二)民族预科班只招收少数民族考生,非西藏生源定向西藏就业计划招收符合我省夏季高考报名资格的应届高中毕业生(不限民族),边防军人子女预科班只招收边防军人子女。
民族预科班首次志愿和第一次征集志愿在本科普通批录取控制线上、学校首次志愿投档线下80分内从高分到低分投档。非西藏生源定向西藏就业计划首次志愿和第一次征集志愿在本科普通批录取控制线上、学校首次志愿投档线下40分内从高分到低分投档。边防子女预科班首次志愿和第一次征集志愿在本科普通批录取控制线上从高分到低分投档。最后一次征集志愿时,如本科普通批录取控制线上生源不足可在线下适当降分,民族预科班、西藏生源定向西藏就业计划降分分别不低于学校首次志愿投档线下80分、40分;边防子女预科班降分不低于本科普通批录取控制线线下80分。
(三)山东大学(威海)、山东财经大学、山东建筑大学、济南大学安排的走读招生计划单设学校代号。
(四)南方科技大学、上海纽约大学、上海科技大学、深圳北理工莫斯科大学、昆山杜克大学、香港中文大学(深圳)等教育部批准的招生试点高校,录取办法按照高校招生章程规定执行。
(五)我省组织实施的本科综合评价招生试点高校根据相关招生计划及考生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择优确定预录取名单,并按规定程序办理录取手续。
(七)高职院校专项计划招生录取按照省教育厅《关于做好高职(高专)院校招收贫困家庭学生工作的通知》(鲁教学字〔2018〕 16号)执行。
(八)军校招生未尽事宜按照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省军区战备建设局、省公安厅政治部《关于做好2018年解放军和武警部队院校招收普通高中毕业生工作的通知》(鲁招考〔2018〕72号)执行。
(九)公安高校招生未尽事宜按照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省公安厅政治部《关于做好2018年公安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鲁招考〔2018〕73号)执行。
(十)直招士官生招生对象为参加2018年夏季高考的普通高中毕业生。省军区负责政审、体检、面试工作,合格考生方有资格录取。直招士官生录取按照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省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关于做好2018年招收定向培养士官试点工作的通知》执行。
(十一)“3+2”对口贯通分段培养招生录取工作按照《关于做好2018年职业院校与本科高校对口贯通分段培养试点招生工作的通知》(鲁教学字〔2018〕10号)执行。
(十二)“3+4”对口贯通分段培养转段工作按照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8年职业院校与本科高校对口贯通分段培养转段工作的通知》(鲁教学字〔2017〕29号)执行。
(十三)内地西藏、新疆高中班应届毕业生招生录取工作执行《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印发<2018年内地西藏、新疆高中班应届毕业生招生录取工作管理办法>的通知》规定。我省负责将考生高考成绩、电子档案等信息提供给西藏、新疆教育行政部门。
(十四)招收飞行员的飞行技术专业分别按空军、海军、民航招收飞行员的有关规定执行。
(十五)其他各类单独招生,分别按教育部及省教育厅有关文件执行。
九、录取工作程序
(一)准备工作
1.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印制高校招生计划。
2.在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网站(www.sdzk.cn)分批公布各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和志愿填报资格线,并将具体的录取工作安排、通讯联络方式等信息提供给招生高校。
3.在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网站(www.sdzk.cn)按工作进程公布相关招生高校分专业缺额计划。
4.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向高校提供《录取指南》。
5.对省内高校有关工作人员进行技术培训。
(二)工作流程
1.登录
招生高校根据省教育招生考试院提供的用户名和口令,按照《录取指南》中所要求的方法登录安全服务器和数据库服务器。
2.复核、调整计划
录取前我省对招生高校开放网络,高校可在规定时间登录下载计划信息,并进行复核。
如需调整计划,须向省教育招生考试院提出申请,并按教育部规定程序办理。
3.下载、审阅电子档案
高校应按照省教育招生考试院提供的方法及时下载并妥善保存考生电子档案,因电子档案保管不善造成的遗留问题由相关高校负责。
4.预录取
高校在投档范围内确定预录取考生名单。
5.退档
确定退档考生后,招生高校要注明退档原因并及时通过录取系统办理退档。填写的退档原因必须与实际情况相符。省教育招生考试院要认真审核退档情况,如有疑问,应与相关高校沟通协调或提出复议要求,高校应认真对待,及时纠正、答复或形成复议结果传真至省教育招生考试院。
退档完成后,招生高校须打印不予录取考生名单及原因,加盖公章后,传真至省教育招生考试院。
6.提交录取结果
高校预录取数与招生计划数必须相符,在确定录取专业后,要在规定时间通过录取系统上传数据,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审核通过后即可完成录取工作。
7.发放录取名单
批次录取结束后,省教育招生考试院打印录取新生名册,对民办高校还须打印《录取考生信息确认表》,加盖省招生考试委员会普通高校录取专用章后于同批次录取结束3天之内邮寄招生高校。
8.发放录取通知书
招生高校根据经省教育招生考试院核准备案的录取新生名册填写录取通知书,经校长签发、加盖本校公章后连同有关材料(民办高校还须附带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出具的《录取考生信息确认表》)一并寄送被录取考生。
十、录取确认、新生报到及后续工作
(一)录取确认
同时被春季高考和夏季高考录取的考生应于8月16日、17日在山东省2018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信息平台(http://wsbm.sdzk.cn)上确认就读学校,逾期不确认的视为放弃2018年高考录取资格。8月18日、19日分校打印并邮寄双录考生放弃入学资格名单,有关高校应及时查收。
(二)新生报到
考生凭录取通知书、身份证、准考证等到录取学校或确认就读学校办理入学报到手续。不能按时报到的考生,应向招生高校提出书面申请,经同意方可延期报到。未经同意逾期不报到的,视为自行放弃入学资格。未被春夏季双录考生确认就读的高校,不得为该考生办理入学报到手续。
考生中学档案由考生本人持录取通知书、准考证、身份证(被民办高校录取的考生还须持《录取考生信息确认表》)到所在县(市、区)招生办公室领取,并自行带往录取高校。高校须在入学报到须知中注明中学档案的转移交接办法。
公费生(含省属公费师范生、省属公费医学生、省属公费农科生)入学前需与培养学校和定向就业市有关部门签订公费教育协议书。《师范生公费教育协议书》由省教育厅拟定,《医学生公费教育协议书》由省卫生计生委拟定,《农科生公费教育协议书》由省农业厅拟定,并于考生填报高考志愿前公布。
录取工作完成后,由培养学校将经各定向就业市有关部门签章的公费教育协议书随《录取通知书》一并寄送给录取为公费生的考生,考生持《录取通知书》和经考生本人及其监护人签字的公费教育协议书,按培养学校规定时间及要求报到入学。未签订公费教育协议书的考生视为放弃2018年普通高校入学资格。
(三)入学复查
考生报到后,高校须对新生进行全面复查,若发现替考、冒名顶替上学、体检舞弊及其他舞弊者,要坚决按照有关规定清退追责。对复查工作不严格、走过场的高校,要追究有关部门责任,并重新复查。复查工作结束后,高校应将复查和处理结果分别书面报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和省教育厅学生处。
十一、加强组织领导,严肃招生纪律
录取工作是整个招生工作的关键环节,关系到广大考生的切身利益,历来受到社会各界普遍关注。各级招生考试机构、各高校要从讲政治、顾大局、保平安、促稳定的高度,充分认识做好招生录取工作的重要意义。要加强对录取工作的领导,采取有效措施,强化对录取全过程的管理。招生工作人员要严格执行教育部、省招生考试委员会有关招生工作的规定,以身作则,遵纪守法,在确定录取名单时坚持原则、秉公办事,切实维护公平公正。
各级招生考试机构、各高校要按照省教育厅、省教育招生考试院有关文件要求,加强高考录取信息的安全保密工作,未经批准任何人不得向外部私自提供录取信息;要采取相应措施,确保考生录取通知书直接发放给考生本人;严禁各地利用考试成绩和录取信息进行统计、排名和宣传。
附件:1.山东省2018年普通高校招生录取工作进程表
2.山东省2018年普通高校招生照顾投档规定
3.山东省2018年普通高校招生录取考生信息确认表
4.普通高校招生录取退档原因
附件1
山东省2018年普通高校招生录取工作
进程表
时 间 |
工作内容 |
备 注 |
6月25日前 |
公布高考成绩,公布本科普通批、自主招生、3+4中职学校与本科高校贯通培养转段等相关批次和类别录取控制线。 |
|
6月27日 |
填报志愿系统测试。 |
|
6月28日 (9:00至17:00) |
填报文理类、艺术类、体育类本科提前批首次志愿,填报高水平运动员志愿、民航飞行技术本科专业志愿,填报春季高考技能拔尖人才志愿。 |
填报志愿时间 |
7月2日12:00前 |
艺术类、体育类本科提前批首次志愿、高水平运动员、春季高考技能拔尖人才志愿、民航飞行技术本科专业志愿投档。 |
|
7月2日14:00 至8日17:00 |
艺术类、体育类本科提前批首次志愿、高水平运动员、春季高考技能拔尖人才志愿、民航飞行技术本科专业志愿录检。 |
|
7月5日至6日 (每天9:00至17:00) |
填报自主招生批(含高校专项计划)志愿,填报文理类本科普通批(含地方农村专项计划)、艺术类本科普通批(含统考批和校考批)、体育类本科、春季高考本科首次志愿。 |
填报志愿时间 |
7月8日10:00前 |
文理类本科提前批首次志愿投档。 |
|
7月8日10:00至 10日12:00 |
文理类本科提前批首次志愿录检。 |
|
7月10日前 |
3+4中职学校与本科高校贯通培养转段录取。 |
|
7月10日下午 |
数据整理。 |
|
7月11日 |
公布文理类、艺术类、体育类本科提前批征集志愿缺额计划。填报志愿系统测试。 |
|
7月12日 (9:00至17:00) |
填报文理类、艺术类、体育类本科提前批征集志愿,填报民航飞行技术本科专业志愿征集志愿。 |
填报志愿时间 |
7月13日10:00前 |
文理类、艺术类、体育类本科提前批、民航飞行技术本科专业征集志愿投档。 |
|
7月13日10:00 至17:00前 |
文理类、艺术类、体育类本科本科提前批,民航飞行技术本科专业征集志愿录检。(含调剂志愿投档、录检)。 |
|
7月14日10:00前 |
艺术类本科统考批、体育类本科首次志愿投档。 |
|
7月14日10:00至 7月15日16:00前 |
艺术类本科统考批、体育类本科首次志愿录检。 |
|
7月16日 |
整理数据,公布艺术类本科统考批、体育类本科征集志愿计划。填报志愿测试。 |
|
7月17日 (9:00至17:00) |
填报艺术类本科统考批、体育类本科征集志愿。 |
填报志愿时间 |
7月14-16日 |
文理类本科普通批模拟投档。期间,7月14日10:00前,高校专项计划投档;7月14日16:00前,高校专项计划预录取。 |
|
7月18日10:00前 |
艺术类本科统考批、体育类本科征集志愿投档。 |
|
7月18日8:00至17:00 |
艺术类本科统考批、体育类本科征集志愿录检。 |
|
7月19日8:00至17:00 |
艺术类本科统考批、体育类本科调剂志愿录检。 |
|
7月17日8:00 至17:00 |
高校农村专项计划志愿录检。 |
|
7月18日10:00前 |
自主招生志愿投档。 |
|
7月18日10:00 至17:00 |
自主招生志愿录检。 |
|
7月19日12:00前 |
文理类本科普通批、春季高考本科首次志愿投档。 |
|
7月19日14:00至 23日12:00前 |
文理类本科普通批、春季高考本科首次志愿录检。 |
|
7月20日12:00前 |
艺术类本科校考批首次志愿投档。 |
|
7月20日12:00至 24日17:00 |
艺术类本科校考批首次志愿录检。 |
|
7月25日 |
整理数据,公布文理类本科普通批、艺术类本科校考批、春季高考本科第一次征集志愿缺额计划。志愿填报系统测试。 |
|
7月26日 (9:00至17:00) |
填报文理类本科普通批、艺术类本科校考批、春季高考本科第一次征集志愿,填报文理类专科(高职)提前批、民航飞行技术专科专业志愿。 |
填报志愿时间 |
7月27日12:00前 |
文理类本科普通批、艺术类本科校考批、春季高考本科第一次征集志愿投档。 |
|
7月27日14:00至 28日17:00前 |
文理类本科普通批、艺术类本科校考批、春季高考本科第一次征集志愿录检。 |
|
7月29日 |
整理数据,公布文理类本科普通批、艺术类本科校考批、春季高考本科第二次征集志愿缺额计划,划定并公布文理类本科普通批、春季高考本科第二次征集志愿填报资格线,高职院校专项计划、专科(高职)普通批志愿填报资格线。填报志愿系统测试。 |
|
7月30日 (9:00至17:00) |
填报文理类本科普通批、艺术类本科校考批、春季高考本科第二次征集志愿,填报高职院校专项计划、文理类、艺术类、体育类、春季高考专科(高职)普通批首次志愿。 |
填报志愿时间 |
7月31日12:00前 |
划定并公布文理类本科普通批、春季高考本科第二次征集志愿录取控制线。 |
|
7月31日15:00前 |
文理类本科普通批、艺术类本科校考批、春季高考本科第二次征集志愿投档。 |
|
7月31日15:00至8月1日17:00前 |
文理类本科普通批、艺术类本科校考批、春季高考本科第二次征集志愿录取。 |
|
8月2日17:00前 |
文理类本科普通批多轮投档及调剂投档录取。 |
|
8月3日 |
休息。 |
|
8月4日 |
整理数据。 |
|
8月5日9:00前 |
文理类专科(高职)提前批、民航飞行技术专科专业投档。 |
|
8月5日9:00 至17:00 |
文理类专科(高职)提前批、民航飞行技术专科专业录检。 |
|
8月6日9:00 至17:00 |
文理类专科(高职)提前批调剂志愿投档、录检。 |
|
8月7日12:00前 |
划定并公布高职院校专项计划录取控制线,文理类、艺术类、体育类、春季高考专科(高职)普通批录取控制线。 |
|
8月7日14:00前 |
高职院校专项计划投档。 |
|
8月7日17:00前 |
高职院校专项计划录检(含调剂志愿投档、录检)。 |
|
8月8日10:00前 |
文理类、艺术类、体育类、春季高考专科(高职)普通批首次志愿投档。 |
|
8月10日12:00前 |
文理类、艺术类、体育类、春季高考专科(高职)普通批首次志愿录检。 |
|
8月10日 |
整理数据,公布文理类、艺术类、体育类、春季高考专科(高职)普通批征集志愿缺额计划。填报志愿系统测试。 |
|
8月11日 (9:00至17:00) |
填报文理类、艺术类、体育类、春季高考专科(高职)普通批征集志愿。 |
填报志愿时间 |
8月12日12:00前 |
文理类、艺术类、体育类、春季高考专科(高职)普通批征集志愿投档。 |
|
8月12日14:00 至13日12:00前 |
文理类、艺术类、体育类、春季高考专科(高职)普通批征集志愿录检。 |
|
8月13日14:00至14日12:00前 |
文理类专科(高职)普通批征集志愿多轮投档、录检;文理类、艺术类、体育类、春季高考专科(高职)普通批调剂志愿投档、录检。 |
|
8月16日至17日每日9:00至17:00 |
夏季高考和春季高考双录取学生确认。 |
|
附件2
山东省2018年普通高校招生照顾投档规定
一、下列考生在录取时可以享受增加分数或降低分数投档照顾:
1.烈士子女,其高考成绩总分低于高校调档分数线20分以内的,可以向高校投档,由高校审查决定是否录取。
2.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可在其高考成绩总分的基础上增加10分投档,由高校审查决定是否录取。
3.在服役期间荣立二等功(含)以上或被大军区(含)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退役军人,可在其高考成绩总分的基础上增加20分投档,由高校审查决定是否录取。
4.归侨、华侨子女、归侨子女和台湾省籍考生,其高考成绩总分低于高校调档分数线10分之内的,可以向高校投档,由高校审查决定是否录取。
二、同一考生若符合上述多项增加分数或降低分数要求投档条件的,只能取其中最高一项分值加分或降分,不可重复计算。
各报名点及相关单位要加强对享受分数照顾考生的资格审查工作,认真审验各种证明材料。
三、下列考生在与其他考生同等条件下,高校应优先录取:
1.退出部队现役的;残疾人民警察。
2.平时荣获二等功或者战时荣获三等功以上奖励的军人的子女,一至四级残疾军人的子女,因公牺牲军人的子女。
3.驻国家确定的三类以上艰苦边远地区和西藏自治区,解放军总部划定的二类以上岛屿工作累计满20年的军人的子女,在国家确定的四类以上艰苦边远地区或者解放军总部划定的特类岛屿工作累计满10年的军人的子女,在飞或停飞不满1年或达到飞行最高年限的空勤军人的子女,从事舰艇工作满20年的军人的子女,在航天和涉核岗位工作累计满15年的军人的子女,参加高考并达到有关高等学校投档线的。
4.经共青团中央青年志愿者守信联合激励系统认定,获得5A级青年志愿者的,在与其他考生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四、公安烈士、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一级至四级因公伤残公安民警子女报考高校,按照《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公安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子女教育优待工作的通知》(公政治〔2018〕27号)的有关规定执行。
附件3
山东省2018年普通高校招生录取
考生信息确认表
编 码:
姓名 |
|
考 生 号 |
|
打印 照片 |
|||
性别 |
|
身份证号 |
|
||||
录取高校 |
|
层次 |
|
||||
科类 |
|
录取时间 |
|
||||
录取信息查询方式及途径 |
|
||||||
(套印录取专用章)
年 月 日
附件4
普通高校招生录取退档原因
01 总分低,录取额满(仅限不实行平行志愿的批次)
02 所报专业已满,不服从调剂
03 相关科目成绩偏低
04 外语口试不合格(仅限有外语口试要求的专业)
05 体检不合格
06 体检专业受限
07 色盲
08 色弱
09 视力不合格
10 嗅觉不合格
11 身高受限
12 不符合走读条件
14 政审不合格
15 面试不合格
16 未面试
17 男生已录满
18 女生已录满
19 只招男生
20 只招女生
21 超龄(仅限军公高校)
22 其他(需详细注明原因)
23 按高校规定的专业级差排序,分数低
24 综合评价低
25 无艺术专业成绩
26 艺体专业成绩低
27 文化成绩低
28 综合成绩低(限综合评价招生试点专业和艺术类专业)
29 报考类别不符(限春季高考招生专业)
① 凡本站注明“稿件来源:中国教育在线”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稿件,版权均属本网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协议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发表。已经本站协议授权的媒体、网站,在下载使用时必须注明“稿件来源:中国教育在线”,违者本站将依法追究责任。
② 本站注明稿件来源为其他媒体的文/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本站转载出于非商业性的教育和科研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作者在两周内速来电或来函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