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考核录取
1、确定资格:四川大学保送生考评小组将对学生的申请材料进行初审,初审合格者参加我校保送生文化测试及面试,我校定于2013年12月21日在四川大学望江校区组织保送生测试(具体时间地点祥见准考证)。考核合格后,初步确定保送生人选名单,报学校招生领导小组审核,最后确定保送生预录人选名单,我校还将从部分奥赛国家队集训的学生中直接选拔。
2、专业安排: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综合考察学生情况,结合我校测试成绩及学生专业志愿确定学生的专业(不含七年制、八年制专业)。
3、参加数学、物理学、化学、生物学、信息学奥林匹克竞赛全国总决赛表现优秀并符合教育部规定的保送条件的考生,可以在竞赛现场考核。
4、我校将在教育部公示的保送生资格名单中复审预录人选的保送资格,复审合格者,我校将按有关规定报学生所在省级招生部门办理录取手续。
四、监督机制
1、为确保我校保送生选拔工作的严肃性,学校招生领导小组、招生监察领导小组将对学生进行全面审核和对保送生选拔过程进行监督,监督电话:028-85404020。
2、中学应严格按照教育部关于普通高校招收保送生办法进行申请和推荐工作,申请和推荐材料必须属实,如有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将取消被推荐学生的录取资格和该生所在中学三年的推荐资格。
3.考生相关信息在我校本科招生信息在线网保送生报名系统内公布,请考生注意查询。
五、本招生简章由四川大学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
四川大学招生就业处
二〇一三年十一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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