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预录取规则
学校根据考生自主选拔测试成绩、各专业预录取数和考生所填报的专业志愿情况,按照“专业志愿清”的原则分文科和理科进行录取。为尽量避免考生专业志愿过于集中,造成个别专业不能录取满额的情况,所以我校将以预录取总数的125%划定参加预录取的最低分数控制线,在此范围内未录取满额的专业不再录取。
“专业志愿清”的录取原则是指:
1、各专业优先将第一专业志愿填报该专业的学生按照测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序录取;
2、各专业在第一专业志愿没有录取满额的情况下,再将第二专业志愿报考该专业的考生(须未被第一专业志愿录取者)按照测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序录取;
3、各专业在第二专业志愿没有录取满额的情况下,再将第三专业志愿报考该专业的考生(须未被第一、二专业志愿录取者)按照测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序录取;
4、各专业在第三专业志愿没有录取满额的情况下,再将第四专业志愿报考该专业的考生(须未被第一、二、三专业志愿录取者)按照测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序录取;
5、如果考生填报的四个专业志愿都未被录取,即被淘汰;
6、当考生测试总成绩相同时,先按照面试成绩排序,再按照笔试成绩排序。
(六)公示
我校自主选拔的预录取结果,按照相关要求将在教育部阳光高考信息平台、各省级招办信息发布平台、学校普通本科招生信息网、考生所在中学进行公示。
① 凡本站注明“稿件来源:中国教育在线”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稿件,版权均属本网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协议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发表。已经本站协议授权的媒体、网站,在下载使用时必须注明“稿件来源:中国教育在线”,违者本站将依法追究责任。
② 本站注明稿件来源为其他媒体的文/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本站转载出于非商业性的教育和科研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作者在两周内速来电或来函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