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应用技术职业学院
2017年招生章程
一. 学院名称
四川应用技术职业学院,学院国际代码:14548
在川招生代码:5659
二. 办学地址
四川省西昌市教育卫生园区
三. 办学层次
普通高等专科学校,四川省少数民族地区第一所高等职业院校。
四. 办学类型
民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隶属四川省教育厅。
五. 招生专业与计划
学院根据四川省教育厅下达的招生总计划,制定学院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上报上级主管部门,并通过各省(市、区)招生管理部门向社会公布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
六. 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及证书种类
颁发学历证书学校:四川应用技术职业学院;学历证书种类:普通高等学校专科毕业证书(国家教育部统一电子注册)
七. 录取规则
1.学院执行教育部及各生源省(市、区)的有关招生政策,实行“学校负责,招生管理部门监督”的录取体制,贯彻实施高校招生“阳光工程”,公平、公正、公开择优录取。
2.严格按各生源省投档原则接收考生投档,在第一志愿未满额的前提下,可录取非第一志愿考生。
3.进档考生的专业录取由学院根据专业志愿按高考成绩从高到低进行录取。当考生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的,如服从专业调剂,将由学院根据考生成绩和各专业具体情况调剂到相应专业;如不服从专业调剂,则按退档处理。
4.在已投档考生中,优先录取四川省少数民族地区的考生。
5.执行各生源省招生管理部门有关加分或降分投档政策。
6.报考我院的考生必须符合《普通高等学校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
7.学院各专业招生无男女生比例限制。
8.学院招生无外语语种限制,各专业外语课程统一为英语。
八. 收费标准
学院严格执行四川省物价部门核准的收费标准,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按规定公式。
九. 助学方式
学院没有“国家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四川省贫困大学生奖学金”、“学习奖学金”等,同时,学院还可协助贫困学生申请国家助学贷款,并提供勤工俭学的机会,以帮助经济困难学生完成学业。
十. 联系方式
联系人:马俊超 (QQ:594402155)
电 话:0834——3808985
传 真:0834——3808875
邮 编:615000
网 址:www.sccas.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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