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招生录取
(一)录取原则
1.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择优录取。
2.根据招生计划、参考人数和考试成绩的总体情况,分类别划定文化考试和综合测试成绩的控制线。
3.在文化考试和综合测试成绩双上线的考生中,按照总成绩,分类、分专业按志愿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如果总分相同,1)普通考生,按文化考试的语文、数学、英语成绩排序,依次录取;2)中职类、艺术类考生,按综合测试成绩、文化考试的语文、数学、英语成绩排序,依次录取。
4.对文艺、体育特长考生,学校根据招生计划、参考人数和考试成绩的总体情况分别划定文化考试和综合测试的最低控制线,在文化考试和综合测试成绩双上线的考生中,按照文艺、体育专项综合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若专项测试分数相同,按文化考试的总分、语文、数学、英语成绩排序,依次录取;各专业录取特长生的人数原则上不超过5名。
5.录取过程中若出现分类计划、专业计划不平衡,学校可根据生源情况进行计划调整,分类、分专业录取比例不超过80%。
6.考生必须全部参加文化考试和综合测试方具有录取资格。
(二)免试生录取
中职生在校期间参加由教育部主办或联办的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并获得一、二、三等奖奖项和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主办或联办的全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获得一等奖的中职应届毕业生,可提出免试申请,经省教育厅、省考试院资格审查、我校公示后,可免试录取;在正式办理免试录取手续前,申请考生须正常参加我校单独招生考试,是否参加当年普通高考,按省考试院要求执行。
(三)拟录取公示
拟录取考生名单在学校招生网(http://zs.cdtc.edu.cn/)首页公示7天,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满后,学校将拟录取考生名单上报四川省教育考试院核准备案,办理相关录取手续,并由学校发放录取通知书。
五、加分政策
1.高中阶段在校期间参加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获得优秀奖、全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获得二等奖的中职应届毕业生加20分;全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获得三等奖的中职应届毕业生加10分。
2.三州十七县两区的少数民族考生加20分,其汉族考生加10分;攀枝花市东区、西区的少数民族考生加10分,其汉族考生加5分;其他散居的少数民族考生加5分。
3.加分方式:在文化考试和综合测试成绩上,分别加50%的加分。
六、实施进程安排
(一)2018年3月3日8:00至15日18:00前,登录四川省考试院网站(www.sceea.cn),填报学校志愿。
(二)2018年3月19日8:00--25日18:00前,登录我校网站(zs.cdtc.edu.cn),填报专业志愿,并在网上完成缴费,报名考试费130元。
(三)2018年3月29日前,在学校招生网上查询资格审查合格的考生信息。
(四)2018年3月30日,8:30-17:00,完成专业志愿填报并缴费的考生到学校报到。
1.考生报到时,须提交以下材料:
(1)考生提供本人签名确认的《成都纺织高等专科学校2018年单独招生报名表》;
(2)二代身份证原件;
(3)参加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全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三等奖及以上奖项的考生,需要提供证书原件、复印件和含文件号的批准文件复印件;足球、篮球等五项体育运动,舞蹈、声乐、器乐、主持和表演类共四类取得的等级证书、竞赛获奖证书、书面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4)报考文艺体育特长的考生、申请免试录取的考生均须参加现场确认,或参加现场测试。
2.签订《单独招生考生承诺书》、《诚信考试承诺书》。
3.核发《准考证》、熟悉考场。
(五)2018年3月31日9:00-18:00,文化考试和综合测试。
(六)2018年4月4日,考生可在学校招生网上查询本人综合考试成绩。
2018年4月4日下午4:00前,凡对成绩有疑问需复查的考生可凭《准考证》到学校招就处登记复查,逾期不再受理。
(七)2018年4月6日,学校招生网公布各类最低控制线、各专业录取线。
(八)2018年4月6日至12日,学校招生网公示拟录取名单。凡拟录取考生要放弃录取的,必须在4月9日下午4:00前本人持有效证件到学校办理相关手续。
(九)2018年4月13日,拟录取考生名单上报四川省教育考试院核准备案,办理正式录取手续。
(十)2018年5月下旬后,寄发录取通知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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