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和教育部有关规定,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参照《天津中德应用技术大学章程》,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是学校向社会公布有关招生政策、规定及相关信息的主要方式,是学校开展招生咨询和录取工作的主要依据。
第三条 学校性质及概况
一、学校名称:中文名称为天津中德应用技术大学,简称天津中德;英文名称为Tianjin Sino-German University of Applied Sciences,缩写为TSGUAS。
二、办学类型:公办全日制应用技术类型高等学校
三、办学层次:本科、高职
四、学校代码:12105
五、办学地址:天津海河教育园区雅深路2号
六、学校概况:
天津中德应用技术大学是经教育部批准设立的本科层次普通高校,学校定位于应用技术类型高等学校,既实施本科层次应用技术教育,又实施专科层次高等职业教育。主要培养区域经济社会发展所需的应用型、技术技能型人才。
学校坐落在天津海河教育园区,隶属于天津市政府,归口天津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管理,总建筑面积24.39万平方米,现有教职员工600余人,全日制在校生万余人。建校以来,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学校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紧紧围绕服务国家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和“中国制造2025”、“一带一路”、“京津冀协同发展”、“互联网+”、“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军民融合”、“精准扶贫”等国家战略,以培养“高级技师、一线工程师、大国工匠”为目标,人才培养方案突出实践导向、理论与实践并重的特点,按“重实践、强基础、校企化、国际化、复合型”的原则,逐步形成了“以应用技术大学建设为引擎,以国际合作、校企合作、创新创业为三大支柱”的事业发展格局,全力推进“国内领先、世界一流”应用技术大学建设。
“十三五”期间,学校加大招生改革力度,在现有本科专业中选取一到两个,探索国防生定向招生。创新招生模式,探索校企联合招生,打造“招生即招工”的中德特色品牌订单培养招生模式。推进京津冀协同发展,加大承德分校招生建设,探索承德分校周边五县定向招生工作。
学校现建有先进制造技术、自动化技术、航空航天技术与服务、交通技术与服务、软件与通信技术、新能源、经贸管理、文化创意艺术、应用语言九大专业组群。在与德国、日本、西班牙三国政府间合作项目的基础上,拓展与加拿大、澳大利亚、美国、新加坡、韩国、泰国、印尼、古巴、香港、台湾等国家和地区的合作,形成了以“德国合作为本、国际合作多元化”的格局,面向留学生开展学历教育和短期培训,是“国家引进国外智力示范单位”和“中德(天津)职教合作示范基地”。学校注重与行业龙头企业、世界500强企业及中小微企业开展校企合作,成功与大火箭、空客、天津航空、中广核、博世力士乐、麦格纳、CSIP、森精机机床、NZWL、Schlote、大众变速器等企业开展合作项目40余项,共同实施了“双元制”等不同模式的订单班。学校一贯崇尚技术技能,鼓励和支持学生创新创业,构建了“创新创业教育-创新创业实践-创新创业实战”的生态系统,创业及就业率已连续五年达到98%以上,是“天津市普通高校创新创业教育与就业工作示范校”。
第二章 招生机构
第四条 学校设招生委员会,全面负责学校的招生工作,制定招生政策、招生计划,决定有关招生工作的重大事宜。
第五条 学校招生委员会设招生办公室,是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负责招生的日常工作。纪检监察室负责监督招生工作全过程,具体实施对学校招生录取的监督工作,维护广大考生和学校的合法权益,确保招生工作公平、公正。
第三章 招生计划及收费标准
第六条 学校根据发展规划、办学条件、专业特点、生源状况和社会需求制定了2017年面向全国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分专业招生计划。
第七条 收费标准:学校执行国家有关规定。
1.本科文科类每生每学年4400元;理工外语类每生每学年5400元;艺术学理论类每生每学年10000元,设计学类每生每学年12000元。
高职一般专业每生每学年5000元;特殊专业每生每学年5500元;艺术专业每生每学年8000元。
2.机械设计制造类(中外合作办学)数控技术专业每生每学年15000元。
3.住宿费:均为6人/间,每生每学年1000元。
以上收费标准如有调整,以最终价格主管部门批准的文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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