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六条 奖助学金
1.第一志愿报考我校并被正式录取的本科新生,可按《云南农业大学关于印发优秀本科新生奖励实施办法的通知》(校政发〔2009〕95号)的相关规定申请3000-10000元的新生奖励。
2.品学兼优学生可享受国家、省政府、学校及社会资助等渠道设立的奖学金。
3.家庭困难学生按《云南农业大学关于印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资助实施办法的通知》(校政发〔2010〕202号)执行。
第六章 附 则
第二十七条 符合毕业条件者颁发云南农业大学毕业证书,符合学位授予条件者,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规定颁发学士学位证书。
第二十八条 本科生在校期间可申请转专业(教育部、云南省教育厅规定不允许转专业的学生以及体检不符合转入专业要求的学生除外),具体实施办法按照《云南农业大学全日制本科生自主选择专业实施办法》(校政发〔2015〕134号)相关规定执行。中外合作办学本科项目、中荷学生交流项目专业的学生不列入自主选择专业范围,学校鼓励其他符合条件的本科学生转入中外合作办学专业。
第二十九条 新生入学后,严格按照国家招生政策、学籍管理规定和《云南农业大学学生手册》相关管理办法,进行新生入学资格复查,对不合格者作取消入学资格、退学、保留入学资格等处理。
第三十条 本章程若与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有关政策相抵触,以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如发布虚假或误导性信息,本校愿承担相关责任。
第三十一条 本章程适用于云南农业大学本年度全日制本专科、预科招生工作,未尽事宜以教育部《2017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以及各省(区、市)招生主管部门规定为准。
第三十二条 本章程自发布之日起执行,由云南农业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云南农业大学招生咨询及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871-65227706(兼传真)、65226172
招生网址:http://zjc.ynau.edu.cn
电子邮箱:zhaosheng@ynau.edu.cn
纪委监察电话:0871-65227694
地 址:云南省昆明市盘龙区沣源路452号
邮 编:650201
① 凡本站注明“稿件来源:中国教育在线”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稿件,版权均属本网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协议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发表。已经本站协议授权的媒体、网站,在下载使用时必须注明“稿件来源:中国教育在线”,违者本站将依法追究责任。
② 本站注明稿件来源为其他媒体的文/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本站转载出于非商业性的教育和科研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作者在两周内速来电或来函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