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生计划向中西部倾斜 深入推进高考“阳光工程”
今年高考招生有六大变化
○平均录取率提高近5个百分点,新增5省市实行高中新课程后高考新方案。
○加强对利用通讯工具作弊的防范、识别能力和惩处力度。
○安排6万个招生名额,用于协作计划面向中西部6省区对口招生,免费师范生计划80%面向中西部地区招生。
○中央部门高校属地招生计划平均减少2%,新增和从属地调出的招生计划投向中西部生源大省。
○加大信息公开力度,重点规范保送生等特殊类型招生。
○新增10省区实行平行志愿,实行平行志愿改革的省份和考生人数“双过半”。
“2009年高考各项准备工作已经就绪,我们将以更加积极的状态和扎实的工作,确保今年高考招生各项工作和谐、平稳进行。”在今天教育部高校学生司、教育部考试中心联合举行的新闻通气会上,教育部相关部门负责人说。记者从会上公布的信息了解到,今年高考及招生工作有6个方面的新变化,对于考生来说可谓6大“利好”。
变化一:平均录取率提高近5个百分点,新增5省市实行高中新课程后高考新方案。
据统计,今年全国普通高校招生报名人数约1020万名,其中应届普通高中毕业生750万名,占73.5%。今年高校招生报名人数较2008年减少3.8%,而今年全国普通高校计划招生数629万,本专科招生计划安排数比去年增长4%。预计2009年平均录取率接近62%,比2008年提高近5个百分点。
今年继广东、山东、海南、宁夏、江苏5省区之后,增加辽宁、天津、浙江、安徽、福建5省市,共10个省份实行高中新课程后高考新方案。
变化二:加强对利用通讯工具作弊的防范、识别能力和惩处力度。
教育部相关部门负责人指出,近年来高考考风考纪不断好转,2008年高考违纪率为万分之三点五,为历年最低。今年采取更加有力的措施,加强诚信考试宣传教育,完善考生高考诚信电子档案和国家、省两级国家教育考试诚信档案查询系统,强化对违规考生的约束力。该负责人指出,今年的高考将强化考场管理,特别加强对利用通讯工具作弊的防范、识别及处置能力,教育部门将积极与公安、无线电管理等部门配合,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加强对利用通讯工具内外串通舞弊、雇人代考或替考、传播涉嫌危害考试安全有害信息等行为的联合防范和打击。2009年教育部普通高校招生规定明确,对高中非应届毕业生报考、在高考中利用通讯工具作弊、由他人代考或替他人考试的,不但取消今年录取资格,还要取消下一年度报名资格,对违规参加高考的在校大学生,要依据有关规定严肃处理直至开除学籍。
变化三:安排6万个名额用于协作计划,面向中西部6省区对口招生,免费师范生计划80%面向中西部地区招生。
记者在会上了解到,今年教育部组织实施“支援中西部地区招生协作计划”,共安排6万个名额用于协作计划,由上海、江苏等14省市面向山西、内蒙古、安徽、河南、贵州、甘肃等升学压力较大的中西部6省区对口招生,这一计划的实施将使这些省的录取率增幅高于全国录取率平均增幅。
此外,教育部6所师范大学共安排免费师范生计划1.1万名,其中80%以上面向中西部地区招生。
变化四:中央部门高校属地招生计划平均减少2%,新增和从属地调出的招生计划投向中西部生源大省。
教育部相关部门负责人透露,“中央部门高校区域协调计划”今年启动,要求中央部门高校继续降低在属地安排的计划比例,新增的及从属地调出的所有协调计划一律投向中西部生源大省。据统计,今年中央部门高校属地计划安排比例较去年平均减少了2%。
变化五:加大信息公开力度,重点规范保送生等特殊类型招生。
教育部今年继续充实和完善国家、省、校三级“阳光高考”信息平台,重点规范了保送生、艺术及体育特长生等特殊类型招生,认真落实程序和标准公开、资格和结果公示。截至目前,教育部“阳光高考”信息平台已公示保送生、自主选拔录取资格生、高水平运动员、艺术特长生共计59537人。教育部今年继续开展以打假治乱为重点的高校招生环境综合治理,对严重违规的高校,将给予限制招生、暂停招生直至吊销办学许可证的处理。今年,全国共有8所高校因 2008年违规、违纪招生办学被给予严肃处理。
变化六:新增10省区实行平行志愿,实行平行志愿改革的省份和考生人数“双过半”。
在去年6省市成功试点的基础上,今年新增河北、吉林、江西、福建、海南、广西、云南、贵州、四川、宁夏等10个省区实行平行志愿投档模式改革,全国开展这项改革的省份和考生人数达到了“双过半”。有关地方和高等学校已经作了周密安排和演练,考生和家长可在所在省(区、市)招生考试机构的指导下,充分认识、掌握平行志愿投档内涵和规则,认真填报志愿。
此外,记者还获悉,今年教育部继续举办“全国普通高校招生网上咨询周”活动,第一阶段已经结束,第二阶段将于6月10日至15日举行,第三阶段于6月22日至26日举行。届时,省级招生管理部门、教育部直属高校、“211工程”院校、大多数跨省招生的本科院校及香港地区高校将在线回答问题。
① 凡本站注明“稿件来源:中国教育在线”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稿件,版权均属本网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协议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发表。已经本站协议授权的媒体、网站,在下载使用时必须注明“稿件来源:中国教育在线”,违者本站将依法追究责任。
② 本站注明稿件来源为其他媒体的文/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本站转载出于非商业性的教育和科研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作者在两周内速来电或来函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