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其他
1.我校遵循“公平公正、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开展自主招生工作,加强监督制约机制,严防权力寻租,学校纪检监察部门严格监督选拔程序。面试考核过程全程录像,专家名单和面试顺序考前随机确定,防止暗箱操作。我校监察处邮箱:jjjc@bupt.edu.cn;电话:010-62281998。
我校不提供考试大纲及参考书目,不组织、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和个人进行自主招生报名和测试辅导等工作,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辅导班;若发现以北京邮电大学名义进行非法咨询、辅导、招生等活动的中介或个人,我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2.考生须承诺提交的所有材料客观、真实。如有虚假内容,将取消今年自主招生的报名、考试和录取资格,并将有关情况通报考生所在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由有关省级招生考试机构依照相关规定取消今年高考报名、考试和录取资格,并视情节轻重暂停1-3年参加各类国家教育考试。
3.各位考生、家长应详细阅读,并充分理解、认可本简章所述的报名条件、考核、录取等有关要求后再进行报名。
4.我校自主招生初审合格名单、入选资格考生名单、录取名单均按照教育部相关规定在我校本科招生网及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上进行公开公示。
5.本简章由北京邮电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北京邮电大学本科招生网:zsb.bupt.edu.cn
咨询电话:010-62282045,62285045,62280945,62289945
传真:010-622834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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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邮电大学招生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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