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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清华大学自主招生“新百年计划”实施办法
2012-11-16
作者:清华大学
关注掌上高考


  4、后续培养

  清华大学将对本计划学生给予特殊关注,解决实际困难,帮助尽快适应大学生活。此外,将提供多种机会开拓眼界,提高全方位能力,培养成为具有强烈社会责任感、自强不息的高素质人才。具体措施如下:

  (1)学校开通入学“绿色通道”,提供助学贷款和生活必需品,并对每位入选者一次性提供1万元的生活补助。

  (2)在校期间安排勤工助学岗位,在工作中锻炼动手能力和综合素质,减轻求学和家庭负担。

  (3)为每位入选者配备优秀校友作为个人导师,指导其个人发展。

  5、实施程序

  (1)2012年11月26日起,完成学生选拔和相关公示工作的中学组织被推荐学生完成网上报名,并在12月2日前(以当地邮戳为准,建议使用快递)将要求反馈的各类材料寄至清华大学招生办公室。

  (2)2012年12月10日至11日,报名学生在清华大学本科招生网查询报名材料是否寄到,如有问题请及时与清华大学招生办公室联系解决。12月11日之后不再接收报名材料。

  (3)清华大学招生办公室组织专家组审核报名材料,并在2012年12月22日公布通过审核的学生名单。

  (4)通过审核学生需参加清华大学自主招生笔试和综合面试。清华大学招生办公室确定最终名单,并在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公示。

  四、附则

  本实施办法由清华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新百年计划”是自主选拔中的特殊部分,与普通自主选拔和保送生考试不存在报名资格冲突。

  五、联系方式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清华园1号清华大学招生办公室

  邮编:100084

  电话:(010)62770334,62782051

  传真:(010)62782061

  邮件:zsb@mail.tsinghua.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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