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攀登计划和师表计划
2012年我校攀登计划和师表计划通过北师大网上报名系统(admission.bnu.edu.cn/admission)完成报名、查询初审结果、缴费、打印准考证、查询考核结果等环节。具体安排如下:
2011年12月3日至2012年2月5日通过北师大网上报名系统报名,并在报名截止前(以邮戳为准)寄送报名材料,包括:2012年自主招生申请表(报名系统打印)、自荐报告(限1500字,包括自身成长经历及体会,个人特长及取得的成果,进入高校的努力方向及设想,及对所报专业的认识及专业发展理想等)、获奖证书或证明等复印件。地址:北京市新街口外大街19号,北京师范大学招生办公室,邮编100875。申请者须通过网上报名系统查询邮寄材料寄达状况。
2012年2月17日至24日,通过北师大网上报名系统查询初审结果并缴费;
2012年2月27日至3月1日,通过北师大网上报名系统打印准考证;
2012年3月3日至4日,参加文化课(语文、数学、英语,不分文理)、多项能力测试和面试,考试地点为北京师范大学;
2012年3月中下旬通过网上报考系统查询考核结果。
注:具体安排及其他未尽事宜,以届时通知为准。
三、公示
学校招生办公室将经学校自主招生工作组确定的自主招生合格名单按教育部规定报生源所在地省级招办等机构备案、公示。
四、自我约束机制及违规处理
1.学校成立本科招生领导小组,负责确定自主招生方案、测试方案、合格资格名单等;下设自主招生工作组和考核专家组,负责实施招生工作,保证整个招生工作遵循“严格程序、加强管理、接受监督”的原则进行,做到“标准刚性、程序规范、办法公开、过程监控、结果公示”。
2.自主招生工作的全过程由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参与、实施监督,并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3.考生个人应本着诚信原则向学校提出申请,如有以虚报、隐瞒或伪造、涂改有关材料及其它欺诈手段取得自主招生资格的,将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取消其自主招生资格;已被录取或取得学籍者,学校将取消其入学资格或学籍并将其退回家庭户籍所在地。
4.考生所在中学应以高度负责的精神严格按照一定程序公开进行推荐工作。对于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的推荐中学,一经查实即予取消推荐资格,并向其上级主管部门和有关媒体通报。
5.其它违规行为的处理遵照教育部有关规定执行。
本办法由北京师范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10-58807962,010-58801802传真:010-58800562
北京师范大学招生办公室
2011年11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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