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报名及资格审查
符合条件的考生请登录我校本科招生信息网进入“中国政法大学2012年自主选拔、艺术特长及高水平运动员招生报考系统”(点击进入)填写报名表,经毕业高中教务处盖章、校长签字后,连同个人自荐书(包括个人经历及体会、曾获奖项、具有何种个性特长及取得的成果、进入高校后的努力方向及设想等,需要考生亲自书写)、身份证复印件、符合报名条件的获奖证书复印件、近期二寸免冠彩色照片三张(贴到报名表指定位置)等有关材料务必用中国邮政特快专递(EMS)寄到中国政法大学本科招生办公室(其他快递形式视为报名无效),封面注明“自主招生申请材料”。采取中学推荐方式报名的考生必须另填中学推荐表(中学推荐多人的,只能填写一张中学推荐表,表上可记载不超过3人),并由中学统一寄送报名材料。由同一中学推荐但分别寄送材料、同一中学寄送多张推荐表、中学推荐超过3人或无中学推荐表,均视为报名无效。
报名申请材料组织顺序依次为报名表、身份证复印件、符合报名条件的获奖证书复印件、自荐信、其他材料。申请材料寄送方式若不符合寄送要求,恕不接受报名。无论学生最终录取与否,申请材料恕不退还。
学校将成立专家审核组对考生申请材料进行审查遴选。对于通过中学推荐报名的学生,重点审查综合素质及特殊专长,择优选拔部分考生参加测试。对于通过本人自荐报名的学生,符合规定条件的将准予参加测试。准予参加测试的考生名单将于2012年1月中旬在我校本科招生信息网上公布。
报名时间:2011年12月1日—15日考生邮寄报名材料的截止时间以邮戳为准
邮寄地址:北京市昌平区府学路27号中国政法大学本科招生办公室
邮编:102249咨询电话:010—58909122
传真:010—69743924
五、考核测试
根据申请学生的不同特长类型,由学校组成不同的专家小组重点考核学生综合素质及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考核形式包括笔试和面试,按各占50%的比例将分数加总后排名。经学校考核认定通过的考生,列入我校2012年自主选拔录取本科学生候选人名单,并向社会和学生所在中学公布,向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考试部门备案。2012年5月10日后,我校将在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公示考核认定通过的考生信息。
报到、测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六、录取原则
我校2012年自主选拔录取的入围考生参加统一高考,第一批录取的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省级招办有特殊规定的按规定执行),高考实际成绩在我校调档分数线以下20分且在当地第一批录取分数线上的,学校予以录取;考生特别优秀的,高考实际成绩达到当地的第一批录取分数线,学校予以录取。
七、注意事项
1.考生报到时需持有效证件(身份证或户口簿、经我校资格审查公示的获奖及资格证书原件,否则不予报到;个人自荐符合第三款的应有中学或其上级主管单位出具的证明)
2.食宿自理
八、领导机构及监督机制
2012年自主选拔录取本科生工作在学校招生委员会的领导下,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程序,择优录取。
在自主选拔录取工作中存在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行为的个人或中学,一经查实,将取消其相关资格。
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并认真进行监督。
电子邮箱:jjw@cupl.edu.cn电话:010—58909639
本简章由中国政法大学本科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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