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深化招生录取制度改革,选拔具有学科特长,以及全面发展且具有创新潜质的考生,根据教育部有关自主选拔录取招生文件精神,我校2012年继续开展自主选拔录取工作。
一、领导机构
学校成立自主选拔录取招生专家评审委员会,全面负责自主选拔录取招生的材料审核、测试、资格认定等工作。自主选拔录取招生专家评审委员会接受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直接领导。
二、招生计划
我校2012年自主选拔录取招生计划控制在全校年度本科招生计划总数的5%。
三、报名条件
思想品德合格、身心健康,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应届高中毕业生可向我校提交申请材料:
(一)高中阶段获得省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且成绩优秀者;
(二)高中阶段获得全国奥林匹克竞赛(数学、物理、化学、信息学)省级赛区二等奖及以上者;
(三)高中阶段参加全国中小学电脑制作活动全国及国际重大比赛获奖者;全国创新英语大赛(《高校招生》杂志社主办)中获“优胜者”奖项者;
(四)高中阶段学习成绩名列前茅,综合素质优秀,有民乐、舞蹈特长或超常培养潜能,有相关材料可以证明的学生。
符合上述条件的考生,在高中阶段参加社会公益活动时数达到20小时以上、积极参加各项体育活动的优先。上述活动均须附相关证明材料。
凡报考我校自主选拔录取的考生不能同时报考我校保送生。
四、招收专业
自主选拔录取招收专业分A、B、C、D四类,考生只能选择一个类别,并报考其中一个专业。
以民乐、舞蹈特长申报的考生仅允许在B、C、D三类中选择一个类别,并报考其中一个专业。
具体专业见下表:
科类 类别 专业 | 文科 | 理科 |
A类 | 金融学 | 金融学 |
会计学 | 会计学 | |
B类 | 财政学 | 保险 |
税务 | 统计学 | |
C类 | 市场营销 | 经济学 |
劳动与社会保障 | 工商管理 | |
文化产业管理 |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 |
D类 | 广告学 | 应用心理学专业经济心理学方向 |
汉语言文学 | 公共事业管理 | |
日语专业财经日语方向 | 社会学专业经济社会学方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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