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考核办法。我校自主选拔录取测试工作分笔试和面试。申请对象中的第1、6类考生以笔试为考核方式,第2、3、8类类考生以面试作为考核方式,第4、5、7类以笔试+面试为考核方式。
笔试:理科测试科目:语文、数学、英语、物理;
文科测试科目:语文、数学、英语、文科综合。
面试:综合素质面试或特殊专长面试。
备注:
今年我校在江苏南京设置笔试和面试考场、在四川绵阳、辽宁沈阳设置笔试考场,只需参加笔试的考生可就近选择考点参加测试,参加面试或笔试+面试的考生须选择在江苏南京考点参加测试,请考生在网上报名系统中做好考点选择,一经确认后不得修改。
3、优录名单确定。
(1)学校将主要依据选拔测试成绩,并结合学生特长、获奖等情况,综合考虑,分类确定合格名单。所有名单经上报我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讨论审定后,拟确定为我校2012年自主选拔录取入选考生。
(2)入选考生经所在省份省级招办审核并通过教育部阳光高考信息平台公示无异议后,最终确认为我校自主选拔优录对象。
(3)自主选拔优录对象需填写《南京航空航天大学自主选拔录取资格确认书》并报送至我校招生办公室,未报送考生将视为自动放弃入选资格。
五、有关政策
我校对取得自主选拔资格的考生给予相应的优录政策,取得自主选拔优录政策的考生须参加全国统一高考。在填报高考志愿时,实行平行志愿的省份,如设置自主招生志愿,考生须在自主招生志愿中填报我校;如未设置自主招生志愿,则须将我校填报为平行志愿第一顺序志愿。实行传统志愿的省份,考生须将我校填写为本科一批(重点本科批次)第一志愿。
1、优录政策
(1) 江苏省
等级 | 录取 | 专业安排 |
A | 成绩达到本一线则予以录取。 | 高考成绩达到我校录取线的考生,满足其第一专业志愿;未达到我校录取线的考生,加10分安排专业。 |
B | 在我校1:1投档线下15分以内录取,且不低于本一线。 | 高考成绩达到我校录取线的考生,满足其前两个专业志愿之一;未达到我校录取线的考生,加5分安排专业。 |
C | 在我校1:1投档线下5分以内录取,且不低于本一线。 | 高考成绩达到我校录取线的考生,满足其前两个专业志愿之一;未达到我校录取线的考生,加5分安排专业。 |
等级 | 录取 | 专业安排 |
A | 成绩达到重点本科线则予以录取。 | 加15分安排专业。 |
B | 在我校1:1投档线下20分以内录取,且不低于本一线。 | 加10分安排专业。 |
C | 在我校1:1投档线下10分以内录取,且不低于本一线。 | 加5分安排专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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