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海大学2012年自主选拔录取招生简章
2、测试成绩优秀者
高考成绩达到我校投档线下30分(江苏考生为15分)以内,且不低于省(自治区、直辖市)本一批次录取控制线,学校将予以录取,并给其加15分(江苏考生为10分)参加专业排序。
3、测试成绩合格者
高考成绩达到我校投档线下15分(江苏考生为8分)以内,且不低于省(自治区、直辖市)本一批次录取控制线,学校将予以录取,并给其加10分(江苏考生为5分)参加专业排序。4、对于江苏考生,若学业水平测试选测科目等级为双A+,可在其认定等级相应录取分数线下再降5分予以录取,但不低于本一线。
八、若国家或生源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政策有所变动,我校将做相应调整。
九、自主选拔录取的联系方法
1、联系部门及电话:河海大学学生工作处招生办公室025-580994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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