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优录办法
1、录取
A类考生:高考成绩达到所在省(市、自治区)本一批次控制线上,经所在省级招办批准,即可录取。
B类考生:高考成绩达到所在省(市、自治区)本一批次控制线上,江南大学在该省(市、自治区)投档线下10分内(江苏省考生7分内),经所在省级招办批准,即可录取。
2、专业安排
A类考生:高考成绩加10分(江苏省考生加7分)安排专业,满足其前2个专业志愿之一。考生必须填报不少于2个不同专业志愿,否则志愿视为服从。
B类考生:高考成绩加5分(江苏省考生加3分)安排专业,至少满足其前3个专业志愿之一。考生必须填报不少于3个不同专业志愿,否则志愿视为服从。
六、监督保障
1、在学校党政的直接领导下,成立由职能部门、纪检部门、相关学科专家组成的自主选拔录取资格审查小组,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严格操作;
2、按照自主选拔录取的程序进行选拔,保证此项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
3、坚持社会监督,选拔条件、政策公开透明,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学校纪检部门全程监督;
4、中学及学生本人的推荐材料必须属实,如有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将取消自主选拔录取资格和该生所在中学的推荐资格。
七、联系方式
招生网址:http://zs.jiangnan.edu.cn
咨询电话:0510-85913565、85913569
传真号码:0510-85913570
监督电话:0510-85913556
通信地址:江苏省无锡市蠡湖大道1800号江南大学招生办公室邮编:214122
八、本方案由江南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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