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积极探索优秀创新人才选拔新机制,选拔综合素质高,实践能力强,具有创新精神和发展潜质,特长突出的优秀人才,根据教育部自主选拔录取改革试点的精神,特制定本办法:
一、招生计划
我校2012年面向全国各省(直辖市、自治区)开展自主选拔录取,招生计划为400名。坚持“择优选拔,宁缺勿滥”的原则。
我校各专业(艺体专业除外)均可接收自主选拔学生,招生计划重点倾向于免费教育师范专业。
二、报名条件
具备2012年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报名资格的高中毕业生,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向我校提出申请:
1、学习优秀学生:高中阶段学习总评成绩始终名列年级前10%,德智体全面发展的学生。
2、特长突出学生:高中阶段获得全国中学生奥林匹克比赛(数学、物理、化学、生物、信息学)或竞赛(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明天小小科学家”奖励活动、全国中小学电脑制作活动)省级三等奖以上,全国创新英语作文大赛全国优胜奖以上、全国中小学生创新作文大赛高中组全国一等奖以上的学生;或在写作、外语能力方面有突出特长,可提供作品或证书证明的学生;或在音乐、美术、戏剧、舞蹈及其他艺术方面具有突出艺术特长的学生。
3、综合素质优秀学生:高中阶段获地市级以上(含地市级)优秀学生、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等荣誉称号,或在热衷志愿服务、公益事业、见义勇为等方面有突出表现,受到地市级以上(含地市级)表彰的学生。
4、热爱师范教育学生:在演讲、书法(毛笔字、钢笔字或粉笔字)、普通话等方面具有特长,有志于长期从教、终身从教,并志愿报考我校免费教育师范专业的考生。
5、有志于报考农科类专业学生:热爱农科类专业,有一定的农科类专业思想和创新精神,有志于从事现代农业技术研究和推广工作,并志愿报考我校农科类专业的考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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