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选拔程序
1、学校对申请材料进行初步审核,并确定初审合格名单;
2、学校对初审合格学生进行文化测试;
3、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主要根据学生的测试成绩并参考推荐情况,确定我校2012年获得自主选拔录取认定资格的学生名单;
4、学校将获得自主选拔录取认定资格的学生名单向社会公布,并报教育部和省级招办备案。
六、文化测试
1、测试时间:2012年2月19日。
2、测试地点
上海、江苏、浙江和安徽等地区考生,限东华大学延安路校区(上海市延安西路1882号)考点。
山东、河北等地区考生,限山东师范大学附属中学(济南市山师北街3号)考点。
其它地区考生可在以上两个考点中任选一个。
3、测试科目:理科为数学、英语、中文写作、物理或化学;文科为数学、英语、语文。
4、报名测试费:100元/人(测试当天现场收取)。
七、录取优惠政策
1、获得我校自主选拔录取认定资格的学生。参加普通高考且高考成绩达到当地本科第一批录取控制线,第一志愿报考我校(实行平行志愿投档方式的地区须填在A位置),我校将给予加15分的政策参加专业排序录取;
2、未获得我校自主选拔录取认定资格的优秀学生。学校根据学生测试结果和推荐情况,确定其在我校2012年本科招生录取中享受一定的优惠加分政策。具体政策如下:
(1)实行平行志愿投档方式的地区。考生在我校本科第一批投档范围内,学校给予加10分或5分的政策参加专业排序录取;
(2)实行院校志愿优先投档方式的地区。考生第一志愿填报我校,高考成绩达到我校在当地本科第一批投档分数线,学校给予加10分或5分的政策参加专业排序录取。
八、本方案由东华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东华大学招生办公室
2011年11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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