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优惠政策
1.入选考生均须参加2012年高考,本科第一批次(重点批)一志愿(平行志愿A志愿)必须填报上海外国语大学,专业志愿填报参照我校在当地本一批次招生计划并服从调剂,其高考成绩达到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一本控制线即可录取。高考成绩达到我校当地投档线者,根据我校当地本一批次各专业计划数,以高考成绩为主要依据,德智体综合考量,优先满足其填报的前二个专业志愿之一。
2.未入选考生、但选拔测试成绩优良并确有外语专长的学生,参加2012年高考且第一志愿填报我校,并在我校投档范围内,学校将择优给予10分或5分的加分优惠参与专业排序录取。
六、监督机制
1.招生办公室在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指导下开展工作,重大事项由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讨论决定。
2.学校纪委全程监督,确保公平、公正、公开地做好自主选拔录取工作。监督电话:021-65422784。
七、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21-55386006、55381647;
电子邮件:ao@shisu.edu.cn;
上外招生网:http://zhaoban.shisu.edu.cn;
通信地址:上海市大连西路550号上海外国语大学招生办公室;
邮政编码:200083。
八、本实施办法经上海外国语大学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研究通过,由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上海外国语大学
招生办公室
2011年12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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