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我校将在12月10日前向优质生源基地中学下达自主选拔录取校荐名额。优质生源基地中学校荐学生仍需按自主选拔录取的报名要求进行网上报名和寄送书面报名材料。中学将所推荐的学生信息填写《北京化工大学2013年优质生源基地中学校荐参加自主选拔录取学生名单汇总表》,并加盖公章,于12月28日前寄至我校招生办公室。
5.我校将在招生网上公布考生报名状态和书面报名材料接收情况,请考生在网上查询,确认报名是否成功。网上报名与书面报名缺一不可。凡网上和书面报名材料不全或两者所提供信息不符的,以及不能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和个人申请报告的报名均将视为无效报名。申请材料恕不退还。
五、考核办法
1.我校成立由职能部门、纪检监察部门和相关学科专家组成的专家评审组,具体负责实施自主选拔录取考生的考核工作。
2.由专家评审组对申请者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初审结果将于2013年1月18日在我校招生网上公布,请考生自行登录查询,我校不再通过书面或电话通知本人。初审合格的考生务必在2013年1月18日至23日期间登陆我校报名系统(用户名、密码与初始报名时相同)进行参加考试确认。未按时确认参加考试的考生将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和退出选拔程序。确认参加考试的考生需按照考试通知要求,在规定的时间报到和参加考试。
3.考核形式为笔试和面试。笔试包括“能力测试+学科基础测试”;能力测试为所有学科专业类别的基本测试;“学科基础测试”包括数学、化学和语文三门考试科目;材料化工类和理学类测试科目为数学或化学;机械信息类测试科目为数学;经管文法类测试科目为语文;根据考生所选专业类别确定其“学科基础测试”的考试科目。笔试由北京化工大学、北京交通大学、北京科技大学、北京邮电大学、北京林业大学等五所学校统一命题、统一确定考试时间、统一组织阅卷。面试由各高校自行安排。学生只能选择并参加上述一所学校的笔试和面试。面试和笔试命题不以任何考试大纲做参考依据。笔试时间为3小时。我校面试将对考生知识掌握和运用能力、口头表达能力、逻辑思维能力、创新思维能力、学术发展潜力五个方面进行测评。
六、资格认定
1.我校以笔试成绩为主要依据,综合考虑面试成绩和考生学科获奖等情况,兼顾考生生源分布确定自主选拔录取入选资格考生候选名单和优惠档次,并上报我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批准后,在我校本科招生网公布获得自主选拔录取资格考生名单。请考生自行查询考试结果,我校不再通过书面或电话通知本人。
2.入选资格考生候选名单及相应优惠档次同时报送教育部、生源所在省级招办并通知学生所在中学,公示无异议者将获得自主选拔录取资格。
七、录取原则
1.获得自主选拔录取资格考生(以下简称“入选考生”)须参加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对于采用传统志愿和部分平行志愿投档方式的省份,考生须在院校第一志愿填报我校;对于采用平行志愿投档方式的省份,考生需在院校平行志愿的第一志愿报考我校;对于单独设置自主选拔录取志愿投档方式的省份,考生须在该志愿填报我校。
2.自主选拔录取的优惠政策分为A、B两档:A档考生通过所在省份一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由我校审查、录取;B档考生的高考投档成绩应达到我校在考生生源省份提档线下20分(江苏省10分)以内(但不得低于本科一批次控制分数线),由我校审查、录取。
3.考生专业志愿以高考报名志愿为准,考生必须服从专业调剂。我校根据入选考生认定的专业类别和优惠政策审核录取。
4.高考成绩达到或超过我校在生源省份的提档线,且高中阶段获得全国中学生学科奥林匹克竞赛全国决赛奖励及省赛区竞赛一等奖以上被我校录取的考生,经本人申请和招办审核备案后,可自动进入我校优秀生候选名单,直接参加我校组织的优秀生选拔面试。优秀生可以在校内自主选择本科专业(体育类和艺术类专业除外);可享受北京化工大学优秀生奖学金;连续三次获得优秀生资格的学生可以获得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的推荐资格,还可享受被优先推荐进入我校与国外知名大学合作的“2+2”本科双学士学位和“3+2”本硕学士和硕士学位(北京化工大学学士学位和国外大学硕士学位)联合培养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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