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合格考生专业安排办法
1、排队成绩。高考成绩(不含政策加分)-控制线+自主招生测试成绩。
2、排队方式。以排队成绩确定录取位次。相同分数依次根据面试、语文成绩确定位次。
3、专业安排。按考生专业志愿顺序安排考生专业。不服从专业调配,无法满足专业的考生作退档处理。
4、如果考生成绩满足上述条件,但学校在该地区未公布其排队专业招生计划时,按其它专业录取后,再调入其排队专业。专业安排结果于7月10日前在我校网上报名系统上公布。
八、监督机制和申诉渠道
1、我校自主选拔录取工作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选拔原则,整个工作过程受学校纪委和监察处监督。
2、除招生简章中公布的收费标准外,我校在自主选拔录取工作中不收取其它任何费用。
3、我校自主选拔录取工作开展整个过程不委托其它任何中介机构。
4、申请人和所在中学应本着“诚信”原则,如实填写相关材料。如有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即取消申请人资格和其所在中学三年的推荐资格,并报考生所在地招生管理部门。
5、学校纪检监察部门设立申诉电话:028-66367380、87600066。
九、报名材料邮寄地址
为了考生申报资料安全,请考生将“报名申请表”和“中学推荐表”及相关材料复印件一律以特快专递(EMS)方式邮寄至学校。
邮编:611756地址:成都市高新区西部园区
单位:西南交通大学招生就业处招生考试科
收件人:温朋联系电话:028-66366373
十、咨询方式
西南交通大学招生就业处招生考试科咨询电话:028-66366373、66366386、66367386
网上咨询:www.ad1896.cn
十一、本简章由西南交通大学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
西南交通大学
二0一二年十二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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