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查询初审结果(2013年1月18日开始)
按照学校公布的时间登陆报名系统查看初审结果。
(四)打印准考证(2013年2月28日之前)
由学校确认的考生,在指定时间登陆报名系统自行打印准考证;报到当天经审核盖章后,准考证生效。
(五)报到审核(2013年3月1日)
考试报到当天,考生须携带身份证、证书等原件,到中国石油大学(北京)本科招办接受现场报考资质审核通过方可参加考试。
(六)考试(2013年3月2日)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
笔试理科科目为数学和物理,文科科目为数学和语文,考试时间为上午2小时。
面试为当天下午,根据学生在申请表“申请理由”一栏中所选择的项目分组进行。
四、选拔程序
学校成立由职能部门和相关学科专家组成的专家评审组,具体负责实施自主选拔招生录取工作。
(一)初审:专家评审组对申请者的申请材料进行初步审核,择优参加考试,经初审合格的学生名单将在中国石油大学本科招生网上公布;凡未通过初审的学生,学校不再另行通知。
(二)考试:学校对初审合格的学生进行考试,考查学生学科特长和创新潜质、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
(三)名单确定:专家评审组根据考生文理科类型,笔试和面试各占50%的比例折算成绩,择优提出候选人名单,报请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确定入选学生名单。
(四)专业认定:根据考生所报的专业志愿和考试成绩,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认定考生的专业。
(五)名单公示:入选学生名单在我校网站公示,报教育部和学生所在省级招办公示和备案,同时通知学生所在中学进行公示。对于入选学生我校将邮寄资格认定书,资格认定书上将明确认定的专业和优惠政策。
(六)高考志愿填报:入选学生须参加全国统一高考,填报志愿时应按照省级招办填表要求将中国石油大学(北京)填报在自主选拔录取相应批次;未按照以上方式填报志愿的,视为放弃自主选拔录取资格。
(七)照顾政策:对高考总分为750分省份的考生,照顾分数为20分,其它省份按照比例折算。入选者高考实际考分(不得低于本科一批分数线)达到中国石油大学在该省统招录取考生最低分数(不参考具体专业分数)下20分(或折算)之内,即可录取到被认定的专业。自主选拔录取批次提前的省份,按投档线测算值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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