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资格审查与考核
(一)资格审查
学校将根据报名条件严格审核申请人书面材料,确定参加考试的学生名单,于2013年2月25日在普通本科招生网上公布。
(二)考核
1.考核方式:符合第1条报名条件的考生参加面试考核,符合第2、3、4条报名条件的考生参加笔试和面试考核。
2.考核内容:笔试为学科特长基础测试,主要考查学生的学科特长和创新潜质。面试主要考查学生的素质和能力。
3.考核时间:2013年3月上旬(具体时间资格审查结束后公布)
4.考核地点:华中农业大学
(三)资格认定
学校按照考核总成绩从高到低择优确定入选考生,直接面试考生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到低择优确定入选考生,入选考生将在华中农业大学普通本科招生网上进行公示,并报教育部和考生所在省级招办备案,同时通知考生所在中学。公示无异议的考生,即取得我校2013年自主选拔录取资格。
六、录取办法
入选考生须在自主选拔录取考生志愿表或志愿栏报考我校(具体按照省级招办统一要求执行),专业志愿填报应为我校公布的自主选拔录取招生计划专业,政审体检合格,专业服从调剂,我校按下列规则予以录取:
1.投档成绩达到生源所在省第一批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的考生,专业服从调剂,学校予以录取。
2.投档成绩达到我校生源所在省投档资格线的学生,平行志愿省份加5分、非平行志愿省份加10分进行专业录取。
3.投档成绩达到我校生源所在省投档资格线,高中阶段获得全国高中学生化学竞赛(省级赛区)或全国中学生生物学联赛三等奖以上,或者投档成绩超过生源所在省第一批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30分以上,报考我校生物学基地班或生命科学与技术基地班,学校按其专业志愿录取。
七、监督及申诉机制
1.华中农业大学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自主选拔录取工作的组织领导,学校纪检部门全程参与和监督自主选拔录取工作,监督及申诉电话:027-87282056。学校在普通本科招生网上公示参加考试学生名单和入围学生名单。
2.新生报到后,学校根据教育部和湖北省教育厅的有关规定进行资格审查,不符合条件者一律取消入学资格,对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其入学资格或学籍。
八、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洪山区狮子山街1号
华中农业大学招生办公室(行政楼106室)
邮政邮编:430070
联系电话:027-87280707
传真:027-87395964
九、其它
本简章由华中农业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华中农业大学招生办公室
二○一二年十二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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