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领导机构
学校成立2013年自主选拔录取工作领导小组,成立自主选拔录取工作监督领导小组,负责自主选拔录取的领导和监督工作;成立面试考核组,负责面试考核工作的具体实施。招生就业处具体负责自主选拔录取工作的组织实施。
七、监督机制和申诉渠道
(一)学校自主选拔录取工作坚持做到标准化、程序化,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对招生计划、报名条件、选拔程序、入选考生确定办法、录取原则和测试结果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二)学校自主选拔录取工作监督领导小组全程参与和监督。
(三)考生、中学须以诚信为原则,在申请、推荐等程序中严格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做好有关工作。各种材料必须属实,如有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考生录取资格和中学推荐资格。
(四)监督、申诉电话:0451-82519612
八、注意事项和咨询方式
(一)注意事项
1、网上报名填写的考生身份证信息要与高考报名信息一致;
2、网上报名填写的考生联系电话要保持一年内有效;
3、请考生注意自主选拔录取考前填报志愿的有关通知。
(二)咨询方式
通信地址:(150001)哈尔滨市南岗区南通大街145号启航活动中心452室哈尔滨工程大学招生办公室。
招办电话:0451-82519740 传 真:0451-82533070
网 址:http://zsb.hrbeu.edu.cn
报名系统:http://zzzs.hrbeu.edu.cn
九、本招生简章由哈尔滨工程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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