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招生人数
自主选拔录取数为我校2013年本一批次招生计划的5%以内。
四、操作程序
1、学校向社会公布南京邮电大学自主选拔录取方案,使中学、考生和家长了解我校自主选拔录取的目的、内容、要求和办法。
2、学校将按照南京邮电大学2013年自主选拔录取方案报名条件进行初审(材料不全者不予审核),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将在我校招生信息网上公布,请报名考生注意关注网站,及时了解信息。
3、初审合格考生需按照规定时间(具体时间另行通知)来我校进行心理测试和面试,具体测试要求、考场安排另见我校招生信息网通知,请考生随时关注网站。
4、我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将根据报名考生测试成绩,按照我校自主招生计划数的适当比例确定入选考生名单,在考生所在中学和我校招生信息网上予以公示。公示无异议后,作为我校2013年自主选拔拟正式录取人选,并报江苏省教育考试院备案。
五、录取原则
我校确定的自主选拔拟正式录取人选考生仍须参加2013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入学考试,学业水平测试选测科目成绩达到BB,必测科目成绩达到4C1合格,且必须在江苏省自主选拔录取考生志愿中确认我校。
根据江苏省教育考试院规定,结合我校实际,我校确定的自主选拔录取对象,原则上应在所属科类本一省控线上录取,满足第一志愿或者加10分安排专业;对少数具有特殊才能、突出成绩或创新潜质的优秀考生,由专家实名推荐,经过我校专家组测评,并报省教育厅批准,可在所属科类本一省控线下10分(含)内录取;个别特别优秀的考生,经批准,文化要求可放宽到所属科类本二省控线。
享受高考成绩放宽到本二省控线优录政策的考生,原则上从符合我校A类报名条件考生中择优上报;享受高考成绩放宽到本一省控线下10分(含)内的考生,原则上从符合我校A类、B类报名条件考生中择优上报;享受本一线上录取且满足第一志愿专业的考生,原则上应符合我校A类或B类报名条件,或者符合我校C类报名条件且面试成绩排名前50%(含);享受本一线上录取且加10分安排专业的考生应符合我校C类报名条件且面试成绩合格。
六、通过自主选拔且被录取的考生均有资格参加我校强化班的选拔。
七、监督与处理
1、学校在自主选拔录取过程中,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对选拔办法、标准、程序以及结果向社会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2、自主选拔录取工作由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和监督。
3、学生应本着诚信的原则,提交的材料必须属实,如有弄虚作假,未入学者,取消其自主选拔录取考核成绩,省教育厅将取消其参加当年高考考试资格或录取资格,并将有关情况记入考生高考诚信电子档案;已经被录取或取得学籍者,由学校取消其入学资格或学籍。
八、联系方式
1、电话:(025)85866669、85866668、85866270(传真)
2、地址:南京市亚东新城区文苑路9号
南京邮电大学招生办公室(210023)
3、网址:zs.njupt.edu.cn
4、电子信箱:zsk@njupt.edu.cn
九、本方案由南京邮电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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