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报名条件
面向上海市25所中学中品学兼优、具有学科特长和创新潜质的文、理科应届高中毕业生。
六.选拔方式和程序
1.上海大学根据自主选拔录取计划数的适当比例确定考核人数,同时参考近三年参加自主选拔录取中学的推荐录取情况确定各中学的分配名额。
2.2012年12月25日,上海大学召开2013年自主选拔录取工作新闻发布会,同时向中学公布自主选拔录取招生简章。
3.2013年1月11日,中学结合本校素质教育等教育改革实施的实际情况,向上海大学提交推荐方案及推荐学生材料(含学生个人申请报告、高中阶段学科特长、课程修习成绩和综合素质评价等)。中学确定的推荐学生名单需在其中学公示一周。
4.2月27日,根据各中学推荐学生情况,上海大学确定部分参加面试的学生名单,并通知其所在中学。
5.3月9日,部分需参加自主选拔录取面试的学生到上海大学参加面试。面试分文、理科两组,由数名文理科教授组成面试专家组,着重考查学生的学科特长、创新潜质以及学生综合素质等情况。
6.3月13日,上海大学确定获得2013年自主选拔录取认定资格的学生名单,并在上海大学校园网及被推荐学生所在中学内公示。
7.3月22日,公示无异议后,上海大学将获得自主选拔录取认定资格的学生名单上报教育部和上海市教育考试院备案,并在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公示。
七.录取政策
获得我校自主选拔录取认定资格的学生,必须参加上海市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并且在本科第一批平行志愿的A或B报考我校,高考成绩须达到上海市本科第一批录取资格线,我校根据考生志愿直接予以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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