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优惠政策
根据材料审核、笔试、综合面试和实地考察的综合情况给予通过者高考总分最高降60分录取的优惠政策。
材料审核通过的学生可申请基本交通费用以及在清华大学考试期间的食宿费用的补贴。
4、后续培养
清华大学将对本计划学生给予特殊关注,解决实际困难,帮助尽快适应大学生活。此外,将提供多种机会开拓眼界,提高全方位能力,培养成为具有强烈社会责任感、自强不息的高素质人才。具体措施如下:
(1)开通入学“绿色通道”,提供助学贷款和生活必需品,并对每位入选者一次性提供1万元的生活补助。
(2)为入选者安排勤工助学岗位,在工作中锻炼动手能力和综合素质,减轻求学和家庭负担。
(3)为入选者安排专门的学习与发展指导,帮助其顺利地适应大学学习、生活。
(4)为每位入选者配备优秀校友作为个人导师,指导其个人发展。
5、实施程序
(1)2013年11月21日-12月15日,完成学生选拔和相关公示工作的中学组织被推荐学生完成网上报名。
(2)清华大学招生办公室组织专家组审核报名材料,并在2013年12月23日公布通过审核的学生名单。
(3)2014年1月19日-1月20日,通过审核学生到清华大学参加笔试和综合面试。清华大学招生办公室确定最终名单,并在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公示。
附则
本实施办法由清华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新百年自强计划”是自主选拔中的特殊部分,与普通自主选拔不存在报名资格冲突。
联系方式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清华园1号清华大学招生办公室
邮编:100084
电话:(010)62770334,62782051
传真:(010)627820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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