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考核方式
1、南开大学将对中学推荐的候选学生进行综合评价确定考生复试资格,评价内容包括学业成绩和综合表现(如课外学习及获奖情况、参加社会工作与社团活动的情况、参加志愿服务活动情况等)。
2、复试由南开大学不同学科的专家组成专家组对考生进行考核。
四、优惠政策
1.复试成绩特别优秀的考生享受以下优惠政策之一:①考生高考时如高考成绩(含附加分)达到当地同科类一本线上30分(江苏为一本线上10分,海南为一本线上50分)时便可被我校录取到相关专业;②未限报专业的考生如高考成绩(含附加分)达到我校在当地同科类最低录取分数线时可享受加10分选专业的优惠政策。
2.其他复试通过的考生高考时可享受高考总分(含附加分)加20分投档或加5分选专业的优惠政策。
五、其他
1、我校确认的自主选拔录取人选须由学生所在中学张榜公布,省级招生办公室在本省相关媒体公示,我校也将通过南开大学本科生招生信息网公示,并报送教育部相关网站公示。
2、对在推荐及选拔过程中存在违规操作、虚报或伪造、变造有关材料等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行为的,一经查实,将取消该生自主选拔录取资格,同时取消该生所在中学“英才选拔直通车计划”推荐资格。
3、我校将对通过“英才选拔直通车计划”入校的学生进行跟踪,并根据入校学生在校期间的综合表现确定下一年“英才选拔直通车计划”试点中学名单。若试点中学推荐的学生连续两年无人报考我校,我校将取消中学的推荐资格。
六、监督机制
实行自主选拔录取是深化高考招生制度改革的一项重要举措,我校将严格选拔程序,加强过程管理。学校纪检部门全程参与,接受社会监督和投诉(监督电话:022-23501551)。
七、以上未尽事宜由南开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八、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22-23504845
传真:022-23508545
通信地址:天津市南开区卫津路94号南开大学招生办公室<收>(邮编300071)
网址:http://zsb.nankai.edu.cn
① 凡本站注明“稿件来源:中国教育在线”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稿件,版权均属本网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协议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发表。已经本站协议授权的媒体、网站,在下载使用时必须注明“稿件来源:中国教育在线”,违者本站将依法追究责任。
② 本站注明稿件来源为其他媒体的文/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本站转载出于非商业性的教育和科研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作者在两周内速来电或来函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