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北师大自主选拔录取在学校本科招生领导工作小组领导下,由招生办公室统筹组织,有关院系和专家参与实施。
2) 学校按教育部文件要求将合格考生名单报生源所在地省级招办等机构备案,按教育部政策要求对合格资格考生信息进行公示。
3) 北师大自主招生过程由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参与、实施监督,并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4) 学校认真实行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对违反规定的工作人员,严厉查处;凡不符合报名条件或通过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违反国家招生工作规定的行为报考或录取的考生,一经发现,取消当年报考或录取资格。
学校纪检监督电话:010-58807862
九、 特别说明:须提交申请材料
申请者须在所申请自主招生计划报名截止前通过EMS(以邮戳为准)寄送报名材料,包括:2014年自主招生申请表(报名系统打印)、自荐报告(限1500字,包括自身成长经历及体会,个人特长及取得的成果,进入高校的努力方向及设想,及对所报专业的认识及专业发展理想等),以及获奖证书复印件或证明材料等。地址:北京市新街口外大街19号,北京师范大学主楼A区101招生办公室,邮编100875,并及时通过网上报名系统查询上述材料寄达情况。如寄出3天未查询到寄达情况,请联系快递公司或我校。星光计划和引领计划考生须确保在1月6日前寄达材料。
十、 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10-58807962
北京师范大学招生网页:http://admission.bnu.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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