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8日,贵州省召开新闻发布会,公布《贵州省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实施方案》。方案明确,我省将从2018年秋季学期实施高考综合改革。2018年起,高一年级将不再分文理科;2021年起,普通高考考试实行“3+3”模式,由3个统一高考科目成绩和3各自主选择的学业水平考试等级性考试科目成绩组成,满分750分。
从内容上看,方案纵向涉及义务教育招生、普通高中考试招生、中职招生、高职分类考试招生和普通本科高校考试招生等5个方面,横向涉及促进升学考试和入学机会公平、改革考试形式和内容、改革招生录取机制、改革监督管理机制等4个方面。
根据教育部的批复,我省高考综合改革从2018年秋季入学的高中一年级学生(含2021年参加高考考生)开始实施;从2021年开始,高考实行“3+3”新模式。2020年前(含2020年),我省继续实行现行高考方式。
“3+3”模式,第一个“3”为实行全国统考的语文、数学、外语3个科目成绩,每科满分150分;第二个“3”为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3个科目成绩,由考生根据本人兴趣特长和拟报考院校及专业要求,从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6个科目中自主选择3个进行等级性考试,每科满分100分。
此外,根据省情,我省明确增加贫困、农村和民族地区考生公平地上大学的机会,从2015年起,在省直高校招生计划中划定不低于3%的比例,专项用于贫困、农村和民族地区考生,实施教育精准扶贫。这也是方案的亮点。
根据教育部的要求和方案的部署,下一步,我省将研究制定《贵州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实施办法》《贵州省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办法》《贵州省高职(专科)院校分类考试实施办法》《贵州省高考综合改革实施方案》等配套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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