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政发〔2016〕7号
各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
现将《山东省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山东省人民政府
2016年3月9日
山东省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推进我省教育考试招生制度改革,根据《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发〔2014〕35号)要求,现就深化教育考试招生制度改革提出以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立德树人,遵循人才培养和选拔规律,按照有利于学生健康成长、有利于科学选拔人才、有利于教育教学改革、有利于维护社会公平的原则,坚持问题导向,根据国家考试招生制度改革总体要求,深化我省考试招生制度改革,为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建设经济文化强省提供有力保障,为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提供强有力的人才支撑。
(二)基本原则。
——立德为本。遵循教育规律和人才成长规律,推进素质教育,深化课程改革,减轻学生课业负担,促进学生健康成长和个性发展,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公平公正。加强宏观调控,改革体制机制,完善标准,规范程序,继续推行“阳光招生”,切实保障考试招生机会公平、程序公开、结果公正。
——综合多元。注重人才评价的综合性和多元性,满足科学选拔人才和招生录取多样化需要,综合推进考试内容及方式、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录取办法和招生体制改革。
——统筹协调。统筹规划各学段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协同推进考试、招生、录取各环节配套改革,促进基础教育、职业教育、高等教育协调发展。
(三)总体目标。
根据国家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总体部署,统筹谋划,科学设计,稳步实施。在2015年实施考试招生制度专项改革的基础上,2017年启动高校考试招生综合改革试点,2020年全面推进,形成分类考试、综合评价、多元录取的考试招生模式,健全促进公平、科学选才、监督有力的考试招生体制机制,建立遵循教育规律、符合山东实际的教育考试招生制度。
① 凡本站注明“稿件来源:中国教育在线”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稿件,版权均属本网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协议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发表。已经本站协议授权的媒体、网站,在下载使用时必须注明“稿件来源:中国教育在线”,违者本站将依法追究责任。
② 本站注明稿件来源为其他媒体的文/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本站转载出于非商业性的教育和科研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作者在两周内速来电或来函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