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生对象
军队院校招生和普通高校招收国防生的对象为参加今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的普通高中应届、往届毕业生。年龄不低于17周岁、不超过20周岁(截止2016年8月31日);拥护四项基本原则,政治思想品德好,立志献身国防事业,志愿报考军队院校(或者普通高等学校国防生);参加由军队组织的政治考核和军事职业适应性检测(简称军检,下同),结论均为合格。
二、政治考核和军检
1.政治考核。6月9日,高考结束以后,有意向报考军队院校和普通高等学校国防生、预估成绩达到学校分数线要求以上的考生,持高考《准考证》到报名单位所在区人民武装部领取《军队院校招收普通中学高中毕业生、普通高等学校招收国防生政治考核表》(简称《政治考核表》,下同)。
政治考核按照教育部、公安部、总政治部《关于军队院校招收普通中学高中毕业生和军队接收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政治条件的规定》(〔2001〕政联字第 1号)执行。区人民武装部会同区招生办公室、考生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和所在中学具体组织实施政治考核,主要调查了解考生的家庭情况、社会关系和在校表现,做出政治考核结论。政治考核结论分为合格、不合格两种。考生户籍所在地与其就读的普通中学、教育机构或者工作单位等不在同一区的,政治考核工作由考生报名单位所在区人民武装部负责,考生户籍所在区人民武装部配合。考生于6月20日前将《政治考核表》交回区人民武装部,各区人民武装部于6月22日前将《政治考核表》报送卫戍区招生办公室。
2.军检。军检包括体格检查、面试、心理检测和必要的体能测试。体格检查(含心理检测)执行《军队院校招收学员体格检查标准(试行)》(后卫〔2015〕904号)。军检工作由卫戍区招生办公室具体组织。
军检按照分区划片、就近进站的办法,于6月27日、28日分别在66400部队医院(海淀区永定路东街6号)、66055部队医院(顺义区拥军路5 号)进行。6月23日,高考成绩发布后,北京教育考试院高等学校招生办公室(简称市高招办,下同)和卫戍区招生办公室按照相关规定确定参加军检考生。政治考核合格且高考成绩达到相关要求的考生由各区高校招生办公室向其下发“军检通知单”。考生持高考“准考证”、“军检通知单”和1张近期免冠一寸照片,按照军检通知单中通知的具体时间和地点参加军检。军检一般先进行面试再进行体格检查和心理检测。面试主要考察了解考生的报考动机和形象气质、逻辑思维、语言表达和体能基础等方面的基本素质。面试结论分为合格、不合格两种。面试不合格的考生一般不再进行后续军检项目。除当场不能做出结论的血常规、尿液、血清艾滋病毒抗体等体格检查项目外的军检各项目结论应当场告知考生本人。对不能现场做出结论的体格检查项目考生可于7月1日和2日拨打电话(66724375)查询检测结论。
① 凡本站注明“稿件来源:中国教育在线”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稿件,版权均属本网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协议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发表。已经本站协议授权的媒体、网站,在下载使用时必须注明“稿件来源:中国教育在线”,违者本站将依法追究责任。
② 本站注明稿件来源为其他媒体的文/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本站转载出于非商业性的教育和科研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作者在两周内速来电或来函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