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自主招生工作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加强监督制约,严防权力寻租。
2.加强信息公开,初审合格名单、入围合格考生名单、录取名单严格实行高校、省市、教育部三级信息公开,经公示后上报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
3.建立和完善监督机制,我校招生工作全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监督,同时欢迎考生、家长和社会各界监督。监督电话:010-82303020,监督邮箱:jiwei@blcu.edu.cn。
4.考生须承诺提交的所有材料客观、真实。如有虚假内容,将取消今年自主招生的报名、考试和录取资格,并将有关情况通报考生所在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由有关省级招生考试机构依照相关规定取消今年高考报名、考试和录取资格,并视情节轻重暂停1-3年参加各类国家教育考试。
八、其他
1.我校未委托个人或中介组织开展自主招生有关工作,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辅导班。
2.各项工作时间和具体安排可能因工作需要做出调整,请密切关注阳光高考特殊类型招生报名平台通知。
3.我校自主招生报名及测试不收取任何费用。
4.本简章由北京语言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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