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录取要求
(一)通过西南大学高水平运动员体育专项测试合格,并经所在省级招办和教育部公示。各项目的公示合格考生人数不超过我校2016年招收高水平运动员招生项目计划的2倍。
(二)同意与西南大学签订拟录取协议,明确入校后参加训练、比赛的义务和责任。
(三)考生须第一志愿报考我校,体检合格。
(四)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经我校认定的高水平运动员,经规定程序公示无异议者,分以下三个层次录取。
1.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文化成绩达到考生所在省(市、自治区)本科第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
2.少数经我校专家考评组认定体育专项测试成绩特别突出的考生,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文化成绩达到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本科第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的65%,由我校报其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招办批准录取。这类考生入围公示人数不超过该项目招生计划的30%。
3.获得一级运动员、运动健将、国际健将称号的考生,经我校专家考评组对其专项技能等级进行认定,考评合格的考生,参加我校单独组织的文化考核合格,由本人申请、考生所在省级招办核准后可免于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文化考试。这类考生入围公示人数不超过该项目招生计划的20%。
(五)高水平运动员按教育部和相关省(自治区、直辖市)招办的规定予以录取,原则上安排我校在考生生源所在省设置的本一批专业就读。
七、本简章由西南大学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
八、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重庆市北碚区天生路2号 西南大学招生就业处
邮政编码:400715
联系电话:023-68367777,68367775,68252513
联系人:陈老师 谭老师 (请于工作时间来电)
西南大学本科招生网: http://bknzsw.swu.edu.cn
监督电话:023-682525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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