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三、奖、贷学金:
1、申请生源地助学贷款
凡被我院录取的统招贫困生,入学前凭我院录取通知书和其他相关材料,可在已经开通生源地信用贷款的户籍所在县(市、区)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或金融机构申请办理。每生每年最高可贷款8000元。
2、申请国家助学金
凡我校贫困学生在校期间,可申请国家助学金。一等助学金4000元/年,二等助学金3000元/年,三等助学金2000元/年。
3、申请国家奖学金
凡在我院学习的大二及以上年级中特别优秀的学生,可申请国家奖学金,金额为8000元/年。
4、申请国家励志奖学金
凡在我院学习的大二及以上年级贫困学生中品学兼优者,可申请国家励志奖金,金额为5000元/年。
(注:同一学年内,获得国家奖学金的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可以同时申请并获得国家助学金,但不能同时获得国家励志奖学金。)
十四、收费标准:学生学费严格按照重庆市教委、市物价局有关规定收取。
学校与北京通用航空有限公司、重庆茂洋船舶有限公司、成都少游科技有限公司、重庆德瓦科技有限公司、北京中鸿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成都力方国际数字科技有限公司联合开发文秘(北京通用航空高铁服务订单班)、应用英语(北京通用航空服务订单班)、物流管理(国际邮轮服务订单班)、动漫制作技术(成都少游游戏美术订单班)、录音技术与艺术(德瓦科技订单班)、电子商务(北京中鸿电子商务运营班)、数字媒体应用技术(北京中鸿新媒体运营班)、艺术设计(力方国际建筑动画订单班)等校企合作项目,除学费外,需额外收取培训费,详见省级招办公布的计划信息(校企合作专业采用单独的专业代码),考生可根据自身情况自愿选择填报。
学生因故退(转)学而退费,按渝价【2005】487号文件规定执行。
十五、组织机构及监督:
(一)学院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和监督学院招生工作;
(二)学院招办按照“严格程序,加强管理,接受监督”的原则,做到报名条件公开,选拔程序公开,录取结果公开,监督机制公开;监督电话:023-45615808,45615006。
(三)按照《重庆传媒职业学院 2017年招生监督管理办法》开展工作。
十六、附则
凡填报我院志愿的考生需清楚填写联系方式,特别在录取期间应保持通讯畅通。
我院未委托或授权任何单位、个人或中介机构进行招生工作。我院不收取与招生录取相关的任何费用。
本章程的解释权归重庆传媒职业学院
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23-45615877、45612381、45612385 传真:023-45615888
学院网址:http://www.cqcmxy.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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