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 综合评价招生
第二十五条 招生对象。为参加2017年甘肃省普通高校招生报名的普通高中应届毕业生和中职应届毕业生。
第二十六条 招生专业和计划。学院根据办学定位和条件,申报当年综合评价招生专业和招生计划,最终以省教育厅审核下发的计划为准。
第二十七条 评价方式。实行“学业水平+职业能力”的综合评价方式。
普通高中毕业生使用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和综合素质评价成绩,学院将对普通高中毕业生组织专业适应性测评,测评成绩作为职业能力成绩。
中职毕业生学业水平成绩、综合素质评价成绩和职业技能水平成绩由中职生所在毕业学校提供,并作为依据进行评价。
第二十八条 组织实施。
网上报名。考生登录学院网站,在“甘肃机电职业技术学院2017年综合评价招生考生网上报名系统” 中注册账号,填写报名信息。确有困难不能网上报名者可直接到学院招生办进行现场报名。
信息核对。已报名考生认真仔细核对在“甘肃机电职业技术学院2017年综合评价招生考生报名系统”中填写的信息,发现错误,及时修改。
资格审查。学院根据考生填写的信息对考生的报名资格进行审查。
毕业学校审核推荐。考生在学院网站内的网上报名系统中打印《甘肃机电职业技术学院2017年综合评价招生考生申请表》由毕业学校签署审核推荐意见并盖章;打印《甘肃机电职业技术学院2017年综合评价招生考生诚信承诺书》后本人签字;中职毕业生另需打印《甘肃机电职业技术学院2017年综合评价招生中职毕业生在校成绩单》,由毕业学校填写成绩并审核盖章。
公布成绩。在学院网站上公布资格审查通过考生的综合评价成绩。
公示预录取结果。在学院网站公示拟录取考生名单,并接收社会监督。
面试。学院根据情况对拟录取考生进行面试,确定最终录取结果。
上报录取库。按照甘肃省教育考试院要求的时间上报录取考生数据库,进行审核备案。
信息反馈。录取结束后,学院以邮寄录取通知书的形式通知考生本人。考生也可登录我院综合评价招生考生网上报名系统查询本人的录取结果。
第二十九条 通过推免招生录取的新生进入学校后,在学费、住宿费、日常教学管理、资助政策和毕业文凭等各方面与参加普通高考录取的学生完全一致。
① 凡本站注明“稿件来源:中国教育在线”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稿件,版权均属本网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协议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发表。已经本站协议授权的媒体、网站,在下载使用时必须注明“稿件来源:中国教育在线”,违者本站将依法追究责任。
② 本站注明稿件来源为其他媒体的文/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本站转载出于非商业性的教育和科研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作者在两周内速来电或来函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