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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商贸职业技术学院2012自主招生章程
2012-03-26
关注掌上高考

  

  第九章 新生待遇

  第一条 通过自主招生录取的新生入学后,在学费、住宿费、日常教学管理和毕业文凭等方面与参加普通高考的学生完全一致;新生户籍在入学时可自愿选择是否办理户口迁移手续。

  第二条 学院学生奖学金覆盖面高达40%,一等奖学金1000元/学期,二等奖学金500元/学期,三等奖学金200元/学期,此外还设有国家奖学金、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临时生活困难补助、生源地国家助学贷款、学费减免、勤工俭学等。

  第十章 时间节点

  1.2012年3月10日(9:00)—4月5日(17:00),网上报名。

  2.2012年3月10日—4月6日(17:00),对申请人网上提交信息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交报名费,并寄送报名材料。

  3.2012年4月9日(17:00)报名费交费截止。

  4.2012年4月12日(17:00)收报名材料截止。

  5.2012年4月13日现场审核免试考生材料。

  6.2012年4月14日公示免试考生名单。

  7.2012年4月15日前,确定测试对象名单。

  8. 2012年4月20日-21日,参加综合素质测试和文化课与计算机操作技能考核的考生必须将材料原件送到我院招生就业处进行现场审核,审核通过后,发放测试对象通知单。

  9.2012年4月22日(8:00-17:00),组织考生进行综合素质测试和文化课与计算机操作技能考核。

  10.2012年4月28日前,公布预录取名单,并在安徽商贸职业技术学院校园网上公示。

  11.2012年5月10日前,完成录取工作。

  第十一章 监督
  学院纪委对自主招生的各个环节实施全程监督。举报电话:0553-5971065。

  第十二章 相关事宜

  第一条 按照省教育厅规定,考生被我院正式录取后,不得参加安徽省2012年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及录取和高校对口招生考试及录取;新生进校后不得调整专业,不得转入其他学校。

  第二条 自主招生录取的新生享受高考普招新生同等待遇。

  第三条 新生入学后,学院将按照国家招生规定对其进行复查。复查合格者予以注册,取得学籍。复查不合格者,取消入学资格,由此产生的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学生就读期间及毕业后,一经查实在入学资格等方面存在弄虚作假者,一律取消学籍,由此产生的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

  第四条 学费按省物价局文件规定的标准收取。

  第五条 所有关于自主招生的信息都通过我院网站或短信平台发布,不再另行通知。敬请考生随时关注我院网站并保持报名手机畅通。

  第十三章 我院自主招生联系方式

  招生就业处,咨询电话:0553-5971073 5971046,监督电话:0553-5971065,通讯地址:安徽省芜湖市弋江区文昌西路24号,邮编:241002,学院网址:http://www.abc.edu.cn/

                                                                                                                      二○一二年二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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