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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应学院2012年普通高校招生章程
2012-06-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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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八章 资助学生政策

  第三十一条 国家助学贷款、奖学金、助学金等助学措施按照教育部、广东省教育厅和我校相关规定执行。为鼓励学生努力学习,除国家奖学金和国家助学金外,学校还设有理想拉链集团高分考生奖学金、学校奖学金等二十多项学生奖学金、助学金。此外,还积极协助家庭经济贫困学生向银行申请国家助学贷款,并在校内开设了固定的学生勤工助学岗位。

  第九章 招生工作的咨询、监督与申诉

  第三十二条 招生工作的监督机构:监察处

  联系人:徐老师

  联系电话:0753-2186671

  传真号码:0753-2186516

  电子邮箱:jsc@jyu.edu.cn

  第三十三条 招生咨询机构联系方式

  校本部招生办:0753-2186877     传真:2186665

  梅州师范分院:0753-2523398     传真:0753-2523398

  医学院:      0753-2202616      传真:0753-2202616

  电子邮箱: zsb@jyu.edu.cn

  学校网址:http://www.jyu.edu.cn/

  招生网址:http://www.jyu.edu.cn/xsc/zhaosheng/

  第十章   附   则

  第三十四条 本章程由校长办公会议讨论审查通过,适用于嘉应学院2012年本、专科(高职)招生工作,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第三十五条本章程由嘉应学院授权嘉应学院招生办公室解释。本章程若与国家和省的规定不一致,以国家和省的规定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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