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章 资助学生政策
第二十九条 国家助学贷款、奖学金、助学金等助学措施按照教育部、广东省教育厅和我校相关规定执行。
第三十条 学院设立奖学金制度,奖学金与每年评选优秀三好学生、三好学生、新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挂钩,奖金300--800元,奖励学生占学生总数25%左右。
经济确有困难的学生,可以参加校内、外勤工俭学活动。
第九章 招生工作的咨询、监督与申诉
第三十一条 招生工作的监督与申诉
接受纪律监督与申诉的联系部门:学院纪律检查委员会
联系人:邓义昌
监督电话:15018755988
电子邮箱:471655771@qq.com
第三十二条 招生咨询及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755—26520001
传真:0755—26567016
电子邮箱:471655771@qq.com
学校网址:http://www.gdxa.cn
招生网址:http://www.gdxa.cn/zsb/
第十章 附则
第三十三条 本章程由广东新安职业技术学院于2012年3月12日由院领导办公会议讨论审查通过,适用于广东新安职业技术学院2012年专科(高职)招生工作,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第三十四条 本章程由广东新安职业技术学院授权学院招生办公室解释。本章程若与国家和省的规定不一致,以国家和省的规定为准。
① 凡本站注明“稿件来源:中国教育在线”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稿件,版权均属本网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协议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发表。已经本站协议授权的媒体、网站,在下载使用时必须注明“稿件来源:中国教育在线”,违者本站将依法追究责任。
② 本站注明稿件来源为其他媒体的文/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本站转载出于非商业性的教育和科研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作者在两周内速来电或来函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