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复试安排表
复试时间、地点
查看复试考试安排 | 理 论 笔 试 | 专 业 技 能 复 试 | |
时间 | 2015年3月7日陆http://zsb.scnu.edu.cn查看专业技能复试具体安排 | 2015年3月8日 下午15:00-17:00 | 2015年3月9日开始具体安排3月7日在http://zsb.scnu.edu.cn公布 |
地点 | 华南师范大学石牌校区第一课室大楼 | 华南师范大学大学城校区艺体二栋(音乐学院)。 |
注:考生初试合格后凭“复试入围通知书”到华南师范大学进行统一复试,所有进入复试的考生应参加理论笔试。
3、报名办法、收费标准
在河南、湖南、四川、甘肃考点进行初试的考生请凭该省普通高校艺术类专业考试报考证及身份证到各考点报名,报名时须交正面免冠一寸相片2张。
在本校考点参加初试的考生请于2月10-25日期间登陆华南师范大学招生网http://zsb.scnu.edu.cn进行网上报名、上传168*240像素的考生正面免冠照片、缴费并打印准考证,并于3月3日上网查看初试具体安排,
报名考务费:按广东省粤价函[2010]79号文件规定,省外考点初试费235元/生,广东考点初试费200元/生。
三、考试内容
考生必须在华南师范大学2015年音乐与舞蹈学本科考试大纲及考试曲目规定的范围内准备考试内容和选取考试曲目(考试大纲及考试曲目可在华南师范大学招生网下载,网址:http://zsb.scnu.edu.cn)。初试原则上在考试大纲内选取曲目;复试必须在考试大纲内选取曲目,否则,每一首扣除该项成绩15分。考生初、复试的备考曲目必须在报名时进入华南师范大学招生网填写,今年器乐招生限定24种,具体参见华南师范大学2015年音乐与舞蹈学本科考试大纲。
(一)音乐学
1、初试
初试内容:演唱(奏)中外歌曲或乐曲1首。
2、复试
(1)复试内容:包括专业技能和音乐基础两大部分。
①专业技能
A、主考声乐者:准备3首曲目,考试现场抽签2首(初、复试曲目可以相同);
B、主考钢琴者:准备3首曲目,其中:练习曲1首、奏鸣曲快板乐章1首、乐曲1首。练习曲必考,其余抽签1首(初、复试曲目可以相同);
C、主考器乐者:准备3首曲目,其中:练习曲1首、乐曲2首。考试现场抽签2首(初、复试曲目可以相同);
②音乐基础
A、乐理笔试;
B、视唱练耳面试。
(2)成绩计算方式:
①成绩比例:专业技能占80%;音乐基础占20%(其中视唱练耳10%、乐理10%)。
②评分标准:专业技能和音乐基础均按百分制评分。
③评分细则:(参见考试大纲)
① 凡本站注明“稿件来源:中国教育在线”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稿件,版权均属本网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协议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发表。已经本站协议授权的媒体、网站,在下载使用时必须注明“稿件来源:中国教育在线”,违者本站将依法追究责任。
② 本站注明稿件来源为其他媒体的文/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本站转载出于非商业性的教育和科研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作者在两周内速来电或来函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