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总 则
为全面贯彻执行教育部实施阳光工程、依法治招的精神,做好2016年招生工作,维护学校和广大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关于做好2016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等有关文件规定,特制定本章程。
第一条 本章程适用于广西水利电力职业技术学院全日制高职(专科)招生工作。
第二条 广西水利电力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工作贯彻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第三条 广西水利电力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四条 学校全称:广西水利电力职业技术学院
第五条 办学性质:公办
第六条 办学层次:高职(专科)
第七条 学校国标代码:11608
第八条 办学地点:广西南宁市长堽路99号(长堽校区)
广西——东盟经济开发区(里建校区)
第九条 学院概况:广西水利电力职业技术学院始建于1956年,历史悠久,学院总面积1100.13亩,校舍总面积35万平方米。学院师资力量雄厚,现有教职工601人,专任教师349人,其中高级职称102人,占教师比例30%,拥有中国工程院院士顾问1人,教授24人,博士13人(含在读)、博士生导师2人。设有8个系2个教学部,66个高职专业(方向)。目前全日制在校生11200人,成人教育学生3900人。近年来,毕业生就业率均在95%以上,连续10年荣获“广西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集体”称号。2012年被批准为国家示范(骨干)高职院校。
第三章 录取原则
第十条 录取规则及要求:
一、统考外语语种:英语
二、身体健康要求:我院所有专业均严格按照高校体检标准执行,另因工科专业性质所限,对以下23个专业要求考生无色盲色弱(不能识别红、黄、绿三种颜色中任何一种):
1、发电厂及电力系统 2、供用电技术 3、供用电技术(电力营销方向) 4、供用电技术(轨道交通供电方向)5、电力系统自动化技术 6、发电厂及电力系统(新能源发电及应用方向)7、高压输配电线路施工运行与维护 8、电力系统继电保护与自动化 9 、火电厂集控运行 10、建设工程管理(电气工程方向)11、电气自动化技术 12、电气自动化技术(远程监测与控制方向)13、电气自动化技术(城市轨道交通监控) 14、工业过程自动化技术 15、工业网络技术 16、自动化生产设备应用 17、建筑电气工程技术 18、建筑智能化工程技术 19、水利机电设备运行与管理 20、工业设计(产品艺术造型及模具设计方向) 21、建筑工程技术 22、建筑装饰工程技术 23、建筑室内设计
三、进档考生专业确定办法:
高职高专提前批按顺序志愿投档;高职高专普通批按平行志愿投档。所有批次的进档考生按以下原则确定专业:
(一)坚持德、智、体全面衡量,进档考生按照志愿优先的原则从高分到低分录取相关专业,计划未满可按各省招生相关政策复征或降分投档录取。
(二)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的,如果服从专业调剂,将由学校根据实际情况调剂到相应专业。高考成绩无法满足所填报的专业志愿,又不服从调剂的,做退档处理。
第四章 其他
第十一条 收费标准及学历证书:
高职高专学费标准:6000-8000元 / 年,住宿费:900元 / 年;书费按实支收取。各专业收费情况如表:
1、文秘 6000元/年 2、给排水工程技术 6500元/年
3、水文与水资源工程 6500元/年 4、电子商务 6500元/年
5、水土保持技术 6500元/年 6、计算机网络技术 6500元/年
7、电子信息工程技术 6500元/年 8、应用电子技术 6500元/年
9、计算机应用技术 6500元/年 10、展示艺术设计 6500元/年
11、通信技术 6500元/年 12、工商企业管理 6500元/年
13、物联网应用技术 6500元/年 14、酒店管理 6500元/年
15、数字媒体应用技术 6500元/年 16、财务管理 6500元/年
17、会计 6500元/年 18、房地产经营与管理 6500元/年
19、物流管理 6500元/年 20、工程机械运用技术 6500元/年
21、工业网络技术 6500元/年 22、工业过程自动化技术 6500元/年
23、工程测量技术 7000元/年 24、建筑智能化工程技术 7000元/年
25、电气自动化技术 7000元/年 26、工程造价(水利工程造价) 7000元/年
27、水利工程 7000元/年 28、建筑电气工程技术 7000元/年
29、水利水电建筑工程 7000元/年 30、建筑工程技术 7000元/年
31、建设工程管理 7000元/年 32、建设工程管理(电气工程方向) 7000元/年
33、工业机器人技术 7000元/年 34、工程造价(建筑工程造价) 7000元/年
35、数控技术 7000元/年 36、机电一体化技术(轻工机械方向) 7000元/年
37、水利水电工程管理 7000元/年 38、工程造价(电力工程造价) 7000元/年
39、建筑室内设计 7000元/年 40、工业设计(产品艺术造型及模具设计方向) 7000元/年
41、道路桥梁工程技术 7000元/年 42、机电设备维修与管理 7000元/年
43、市政工程技术 7000元/年 44、电气自动化技术(城市轨道交通监控方向) 7000元/年
45、机电一体化技术 7000元/年 46、电气自动化技术(远程监测与控制方向) 7000元/年
47、机械制造与自动化 7000元/年 48、自动化生产设备应用 7000元/年
49、模具设计与制造 7000元/年 50、水利机电设备运行与管理 7000元/年
51、市场营销 7000元/年 52、发电厂及电力系统 7500元/年
53、电力系统自动化技术 7500元/年 54、发电厂及电力系统(新能源发电及应用方向) 7500元/年
55、供用电技术 7500元/年 56、供用电技术(轨道交通供电方向) 7500元/年
57、火电厂集控运行 7500元/年 58、高压输配电线路施工运行与维护 7500元/年
59、建设工程监理 7500元/年 60、供用电技术(电力营销方向) 7500元/年
61、建筑装饰工程技术 7500元/年 62、电力系统继电保护与自动化技术 7500元/年
63、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 8000元/年 64、汽车营销与服务 8000元/年
65、汽车电子技术 8000元/年 66、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二手车评估与检测方向) 8000元/年
学历证书:学习期满,成绩合格者,颁发国家统一承认的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
第十二条 奖、助学金和国家助学贷款
一、国家助学贷款
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可申请国家助学贷款,一般在学生所在县(市、区)资助办公室申请,贷款额度原则上每年不低于1000元,最高不超过8000元。高职学生在校期间只能申请一次(可贷3年),总额不超过24000元。
二、政策性奖学金
主要包括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广西区政府奖学金等。其中国家奖学金奖励比例约为全日制在校生的0.3%,奖励标准为每人每年8000元;国家励志奖学金奖励比例约为全日制在校生的3%,奖励标准为每人每年5000元;广西区政府奖学金奖励人数为全区每年奖励4000名,奖励标准每人每年5000元。
其中国家励志奖学金、广西区政府奖学金必须是经所在高校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方可申请。由学生入学报到获得正式学籍后,按规定向所在高校提出申请参加评选。每年申请评选一次。
三、国家助学金
国家助学金资助比例以及资助金额严格按照国家制定的标准执行。目前分两档进行资助:一等国家助学金主要用于补助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学生(特困生);二等国家助学金主要用于补助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贫困生)。
国家助学金必须是经所在高校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方可申请。由学生入学报到获得正式学籍后,按规定向所在高校提出申请参加评选。每年申请评选一次。
第十三条 广西水利电力职业技术学院实行阳光录取工程,录取全程有纪检监察监督,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进行招生录取工作,凡以我校名义进行非法招生等活动的中介机构或个人,我校将依法追究其责任。望考生和家长不要轻信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的非法招生诈骗行为。
第十四条 招生录取工作监察部门及投诉电话:
学院纪检监察室:0771-2085186
第十五条 招生咨询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771-2085228,2085229(传真)0771-6406003,6406004
长堽校区地址:广西南宁市长堽路99号 (530023)
里建校区地址:南宁市北·里建南宁-东盟经济开发区长岗大道98号(邮编:530105)
电子邮件:zjc@gxsdxy.cn gxsdxy@163.com
学院网址:www.gxsdxy.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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