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考试范围
各科考试范围按照教育部考试中心印发的《2016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大纲的说明》(文科/理科·供海南省使用)的内容为准。
(五)答题方式
各科试题分选择题和非选择题两部分。选择题和非选择题均应在答题纸规定的答题区域内作答,其中选择题采用填涂的形式答题,非选择题采用书写形式答题,非选择题中的选做题题号的填涂和答题区域,按各学科答题卡上的相关要求填涂和作答。
各普通中学在考前要做好对考生答题卡的填涂和作答的指导工作,避免考生在选考题的作答中因不涂、多涂、错涂选考题号对应的方框或在不同答题区域书写同一题号的答题内容而影响考生得分。
(六)基础会考
报名参加全国统考同时又报名参加普通高中毕业生基础会考(简称“基础会考”)的考生,在6月10日与本省2017届普通高中学生一起参加基础会考。这类考生的各科基础会考成绩,按照其成绩的百分位与2016届考生同学科成绩相同百分位所对应的成绩计算。
基础会考的考试科目按考生高考报考的科类分设,其中:报考文史类和艺术类的考生,参加基础会考的科目为:物理、化学、生物、信息技术和通用技术。报考理工类和体育类的考生,参加基础会考的科目为:政治、历史、地理、信息技术和通用技术。
考生基础会考成绩的10%计入高考投档成绩,如考生参加基础会考的科目与本人所报考的高考科类不相对应,其基础会考成绩不计入高考投档成绩。
(七)考试组织
各市县要设立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考区委员会,领导、组织和管理本市县考试工作实施及处理考试期间发生的重大问题。考区委员会主任由当地市县人民政府负责人担任,副主任由教育行政部门负责人担任,成员为公安、宣传、保密、监察、卫生计生、工信、电力、考试招生等部门负责人。考区下设考点,各考点要配备得力的主考和副主考,组织管理本考点的考试工作。各考区、考点要建立健全岗位责任制,把考试工作的每一项任务、责任落实到人,做到组织领导落实、管理措施落实、工作人员落实、岗位责任落实。考试期间,省考试局要向各考点选派巡视员,监督、检查和指导各考点的考试管理工作。
1.考点设置
全省每个市县(不含三沙市)和洋浦经济开发区各设立1个考区。每个考区可根据考生数量设置若干个考点,每个考点设若干个考场,每个考场的考生不超过30人。考生座位须单人、单桌、单行排列,间距80厘米以上。每个考点应有有线广播系统,配备统一的放音设备,每个考场安装有扩音、播音设备,并备有一套备用放音设备。全省所有考生都要安排在标准化考点参加考试。各考点要做好对考生进入考场时的安检工作,要按照相关要求做好对考生的身份验证、电子信息屏蔽和对考场的视频监控工作,采取人防、技防等措施,加强考场管理,防范利用通讯工具及其它高科技手段作弊行为。考生的准考证经省考试局通过计算机随机编排后由各市县招生办打印发给考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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