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认定与录取
(一) 我校将根据高水平运动队的建设和发展需要,结合学校发展定位和人才培养要求,按照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根据考生在我校专项测试成绩,确定入围考生名单及享受高考文化成绩优惠的相应录取要求,并按教育部规定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者认定资格生效。
(二) 获得我校高水平运动队认定资格的考生,须按生源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的统一安排要求参加高考报名和填报志愿。
(三) 根据教育部相关规定,获得一级运动员、运动健将、国际健将及武术武英级(或以上)称号之一的考生,经专家评审组审核通过后,且其在国家体育总局统一组织的文化课考试成绩达到我校划定的文化课考试成绩合格分数线予以录取,此类考生的录取人数不超过我校今年录取高水平运动员总数的20%。我校对部分运动成绩特别突出,确有培养前途的考生,当其高考成绩达到生源省份本科第二批次录取控制线的65%时予以录取,此类考生的录取人数不超过我校今年录取高水平运动员总数的30%。其余考生当其高考文化成绩达到生源省份本科第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时予以录取。
注:对于合并本科批次的省份,按教育部和省级招生考试机构有关规定和要求执行。
六、监督机制
(一) 考生须如实提供相关材料,我校将依据国家体育总局“运动员技术等级综合查询系统”核实考生运动技术等级。如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报考资格。
(二) 我校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高水平运动队招生测试工作,予以监督。
(三) 我校将对测试过程进行全程录像备案。
(四) 我校将按照教育部相关要求对录取的高水平运动队考生开展入学专业水平复测和复核,对于复测和复核不合格的考生,按教育部相关规定处理。
七、其他事项
(一) 我校录取的高水平运动队考生入学后须遵守学校的有关规定,服从安排,参加运动队训练和竞赛活动,承担个人应尽的义务。
(二) 本招生简章最终解释权归湖北中医药大学招生办公室。
八、联系方式
地址:湖北省武汉市黄家湖西路1号湖北中医药大学招生办公室
邮编:430065
招生办公室咨询电话:(027)68891286
监督电话:(027)68890020
注:请考生报名后随时关注阳光高考特殊类型招生报名平台及我校招生信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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