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名称:湖北国土资源职业学院
学校地址:武汉市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汉南区)育才路399号
邮政编码:430090
办学层次:高职(专科)
办学性质:公办
办学类型:高等职业技术学校
学习形式:全日制
学院网址:http://www.hbgt.com.cn
招生网址:http://zsxx.hbgt.com.cn
招生部门:招生办公室
联系电话:027-84731188 027-84732288
传真电话:027-84733388
教育部院校代码:13800
一、学校概况:
湖北国土资源职业学院是经国家教育部批准独立设置,湖北省教育厅、湖北省地质局直属的国家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学校是国内少有、湖北省唯一一所国土资源类高职院校,是国土资源行业示范性高职院校、国土资源部高技能人才培养基地、国土资源部职业技能鉴定站、是武警黄金部队直招士官培养基地、国土资源部文明单位、湖北省园林式学校。建校以来,学院培养了数万名优秀毕业生,为全国国土资源行业发展和区域经济建设提供了有效的技术支持和人才保障,被誉为“全国国土资源行业高技能人才的摇篮”。
二、学校基本情况:
学院位于国家级开发区——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汉南),紧邻欧洲风情小镇,空气清新、环境优美、交通便利。校园占地面积512亩、总建筑面积25.6万平方米;有宜昌、京山、崇阳等湖北地质矿产勘查局所属单位的校外实习基地十余个,稳定的校外实训基地26个,各类专业实验实训室65个、实验实习仪器、产教结合生产设备总值1.5亿元,图书50万册、报刊杂志5000种。学院拥有一支爱岗敬业、乐于奉献的高素质师资队伍,有一批在教学、生产、科研中成绩突出的学科带头人和青年骨干教师,学院现有专(兼)职教师530人,其中享受国务院津贴专家3人、有突出贡献的优秀中青年专家2人、博士12人、硕士155人,国家注册岩土工程师2人、注册测绘工程师5人、注册会计师1人,教授、副教授95人,省级教学名师4人,楚天技能名师3人,“双师型”教师122人。
三、专业设置情况:
学院现有资源勘查系、地质工程系、测绘工程系、机电工程系、信息工程系、工商管理系、地理信息学院、新能源应用学院、公共课部、中职教育部、继续教育学院等11个二级院系,共51个专业或方向。专业涵盖资源勘查、地质工程、测绘工程、土建施工、工程管理、环保工程、机械制造、电子信息、信息技术、经济贸易、市场营销、艺术、软件开发、新能源应用、继续教育、国际教育等十多个应用技术与教育领域。
四、招生省份:
学校面向山西、内蒙古、江苏、浙江、安徽、福建、江西、山东、河北、河南、湖南、湖北、广东、广西、海南、重庆、四川、贵州、云南、陕西、甘肃、青海、宁夏、新疆等24个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
五、录取规则:
1、招生对象为参加2018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的考生。我校录取工作坚持公平、公正、阳光、透明。严格按照国家和各省(区、市)招生政策规定进行招生录取工作。录取非平行志愿省(区、市)考生,采取志愿优先,分数其次的录取原则,优先录取第一志愿填报我校的考生,当第一志愿生源不足时,才录取其他志愿考生;录取有平行志愿省(区、市)考生,采取分数优先、志愿其次的录取原则,按照所有填报我校志愿考生分数排序,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分数相同时,按专业志愿顺序录取。我校是教育部单独招生改革试点院校,按教育部及湖北省招生委员会规定的计划与比例,在湖北省实行单独招生与自主招生试点工作。
2、学校各专业无外语语种要求,非英语语种考生若被录取到本校,进校后均以英语为第一外语安排教学。
3、我校招收艺术类考生,录取时使用考生所在省份的相关专业联考成绩,按考生所在省份招生部门的投档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4、我校与省内、外中学共建生源基地,对生源基地的考生,经所在中学的校长和班主任推荐后,同等条件下予以优先录取。
5、各专业不设定男女比例。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的要求,执行《普通高等学校体检标准》及有关补充规定,不合格者取消其入学资格。
六、学费及资助:
根据国家相关文件规定,学生入学须缴纳学费、住宿费以及书本费等费用。具体收费标准按湖北省物价局核定标准执行。学校已经建立了完善的奖助学育人体系,帮助贫困学生成人成才。家庭经济困难的新生,于当年7—8月在生源所在地向当地教育局“资助中心”申请生源地助学贷款(相关申请表格等资料随《录取通知书》一同邮寄)。对家庭困难学生,开设“绿色通道”,先入学后办理缴费手续,确保不让一名学生因家庭困难辍学。
七、入学资格审查:
新生入学后三个月内,学校进行全面入学资格复查。凡发现有弄虚作假者,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
八、毕业、证书发放和就业:
1、学生学习期满,经考试合格颁发湖北国土资源职业学院普通专科毕业证书,国家承认学历,教育部“学信网”可查询毕业信息。
2、经国家有关部门统考合格,根据专业颁发上岗所需的适任证书、专业培训合格证书或等级证书。
3、学校就业实行双向选择、推荐就业。根据毕业生专业情况,定期组织用人单位到校招聘,毕业生与用人单位自行协商签订劳动合同。毕业生一经用人单位录用,学校办理国家统一核发的“就业报到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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